欧俊朗神色如常,很是淡定。
陈锋暗喜。
欧少不愧是欧少,果然对一百万还是两百万完全没感觉!
“陈老师你倒是表个态呀。”
见他老不说话,陈黎紧张的催促道。
“哦哦哦!我刚在回忆陈黎姐你的代表作,分析你的风格。”
陈锋睁眼说起瞎话。
“真的?有点子了吗?”
这下不光陈黎,另外几人也被吊起了胃口。
陈锋寻思等会要一次卖三首,不如更奔放些。
反正今天自己已经快嚣张得没边,就没必要刻意低调了。
“嗯,有些感觉。”
“这可太好了!”
陈黎鼓掌惊呼。
择日不如撞日,陈锋深吸口气,装出副灵感迸发的样子,“麻烦拿纸笔来,我先给你写第一首。”
“第一首?”
“对!我这会儿灵感有点强,大约能一口气写三首出来。正好呢,也对我前面三首没卖给你表示歉意。你到时候挑一挑,如果你都喜欢,那就都卖给你。如果你有不要的,我再琢磨看回头卖给别人。”
众人异口同声,诧异不已,“三首?”
陈锋的神情看起来很认真,“对,三首。”
就算是对他的才华极其了解的钟蕾,此时也拿捏不准他是不是在开玩笑。
写歌不是写作文,能够信手拈来的灵感,往往只能是其中某一段旋律。
一首完整的歌曲,韵律和歌词都需要讲究前后呼应,几乎没人能一蹴而就。
哪怕真能灵感迸发勉强做到,但事后却还是免不得字斟句酌的不断精调。
当调无可调时,这首歌才算是成型了。
或许古往今来,只有那种真正集大成者的宗师级人物,才能先在心中打完整个伏案,然后提笔而成。
但这功夫只是看起来简单,其背后又有多少厚积薄发,多少精耕细作,谁也说不清楚。
陈锋虽然才华横溢,但张口便是一次三首,也太过于惊世骇俗了。
众人都既不信,又不好否认他。
陈锋懒得与众人解释,等纸笔到手,便开始伏案疾书。
一行行字迹在简单的笔记本上如水流倾泻。
他笔下几乎没有停顿,看似压根没有思考的过程。
好几个脑袋靠在他背后,脸碰着脸,眼睑挨着眼睑。
众人不敢出声,只敢在心中默读歌词。
当前六行歌词出来后,众人心头只剩下震撼。
流畅至极,韵律优美至极,节奏与感情都无限完美,更是言之有物。
这的确是完美符合陈黎风格的流行歌曲!
不光陈黎自己这般觉得,其实钟蕾与卢薇也都一眼喜欢上了这些歌词。
众人再瞧瞧看着面无表情,目光凝聚,只全神贯注搞写作的陈锋,心中已不知道用何种语言来形容自己的心情。
十分钟后,陈锋手一顿。
“写完了。”
陈黎的嘴距离陈锋耳朵只有三寸,她完全忘了男女授受不亲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