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梦,宋千秋缓缓清醒过来。四周一片漆黑,浑浊的空气中,还能闻到各种各样的体臭,这真不是一个令人愉快的环境。
整理了一下得到的记忆,宋千秋心中叹气道:“这待遇差距也太大了吧?上一个时空,我还是一个豪门贵公子。而现如今,却成为了一个奴隶。最扯淡的是,短短39年的生命,从4岁记事儿起,就一直在做奴隶。”
“你说你一个普通的奴隶,挂就挂了,执念那么好高骛远做什么?这不是为难我吗?”
是的,宋千秋此时非常的不爽。因为这具身体的前主人,执念只有一个,那就是人类永不为奴!
放在宋千秋所在地球上,这个执念根本就没有存在的意义,因为人类早就废除了奴隶制度,他什么都不必去做。
当然,变种的奴隶制度,永远都不会消失,可是以这具身体前主人的智商,他就是一个没有见识的文盲,大字不识一个,根本没有那么高深的思想。
所以说,只要明面上不存在人类奴隶,就算完成了这具身体前主人的执念,宋千秋可以百分之百的完成这道真灵印记的融合。
问题的关键在于宋千秋所处的环境上,这是一个蛮荒世界,万族并存。就前身带来的重生记忆来看,外面非常危险,生活着无数恐怖的凶兽,所有的生命都在艰难的寻求生存。
除此之外,宋千秋所处的智慧族群,或者说人类,仅仅是无数智慧生命的一种。明面上来看,人类还是很弱小、很垃圾的一种智慧生命。
比如说,大部分种族的生命,从个体平均实力来讲,都比人类强大。就连生育能力,比人类更能生的智慧生命,比比皆是。
现在宋千秋降临的这具躯体,就是属于多臂巨人族的奴隶。这个种族,任何一个成年的个体生命,放在人类之中,最少都是所谓的7级勇士。
而绝大部分人类的成年男子,在没有修炼功法的前提下,仅仅凭借自己摸索着锻炼,连1级勇士都很难成就,多臂巨人一脚就能踩死。
是的,哪怕成年的两臂巨人,也有十米的体型,确实能够踩死普遍身高不足两米的人类。
宋千秋甚至没有属于自己的名字,只有一个奴隶编号。虽然做为一个天才,他还是把自己的编号翻译成了宋千秋这个名字。
“唉!我还是太高看所谓的重生记忆了,因为智慧生命获取信息的能力,和他的寿命,以及所处的高度有关。如果身处社会最底层,眼界见识也太少,有价值的信息根本不可能太多。时间跨度越短,信息量就越少。”
摇摇头,宋千秋很可悲的发现,他这具身体就属于眼界低到极点,而且时间跨度也算不上大。如果仅仅是这样一个重生者,就算真的重生一世,该扑街还是要扑街。
“幸好,鸿蒙如意珠进入这个时空后,结合本时空的法则规则,自动生成了一项金手指,这才是我真正的立身之本。”宋千秋很遗憾,他在上一个时空拥有的东西,都没有带过来。
心神沉入鸿蒙如意珠中,宋千秋能够看到,他的识海空间已经打开了,里面是一颗绽放出处无限光彩的种子,这就是他的金手指了。
“据说,这个世界的所有生灵,甚至非生命体,都有一丝获得天赐福缘的几率。没有生命特征的东西,有机会因此变成天材地宝。普通的野兽,或许会成为凶兽。而所有的智慧生命,却可能开启天赋神通,直接成为超凡者,他们被统称为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