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等他们生气了再说吧。”琼斯面无表情地答道。
昏睡了几天之后,琼斯忽然“顿悟”了。当然,肯定不是朝着父母希望的方向。
风轻轻地吹着,蓝色的月光照耀大地。
天边的云在明媚的月光下轻轻飘荡。草木在风中轻轻摇曳着,发出沙沙的响声。
辽阔的大地在身下流转而过。
期间,两人偶遇了好几座的血族古堡。有建在山上的,有建在河边的,有建在平原上,树林里的。反正各式各样的城堡都有。每一座城堡之间都会保持着一段距离。
别看古堡林立,一个接着一个,每一个家族的家长都挂着公爵伯爵的头衔,琼斯的父亲号称伯爵,贝利的父亲号称公爵,其实血族的领地比人类要小很多很多倍。科林半岛本身就不大,而整个大陆上血族领地加起来,也不过就是一个贝希尔公国的规模而已。只不过血族人口也比人类少很多很多,所以每一个家族的地皮看起来都很大而已。
渐渐地,前方出现的城堡越来越密集,有的城堡甚至就在隔壁山头而已,这意味着琼斯已经越来越接近血族聚居的中心地带了。
远远地,一个壮观的画面终于出现在琼斯面前了。
那是一座环形山,呈倾斜状,一端开口。
主峰上,有一座巨大的白色城堡。
对于血族来说,白色的城堡,本身就是一种财富的象征了。绝大多数的血族不敢选择白色作为城堡的主色调,不是因为他们买不起白色油漆,而是因为他们没有足够的人手保养。
是的,城堡是必须要保养的。缺乏保养的白色城堡,很快就会变成灰色城堡。那会成为其他血族口中的笑话的。而保养,需要人手,下属血族的多少,恰恰就是衡量一个血族实力的关键。
像琼斯家,别说保养外墙了,城堡里的保养都还不足呢。
关键是,这里的白色城堡还不只一座。巨大环形山的七个山头上,分别各有一座或大或小的白色城堡。
不过,这还不是关键。
真正厉害的,是这里居然出现了一座血族的“城邦”。就在环形山中间的平原上,一大片的建筑星罗棋布。
当然,如果以人类城市的规模来说,这里压根谈不上“城”,顶多只能是个“镇”。但作为血族来说,已经相当了不起了。这意味着,众多血族在这里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聚居。
也因此,这里有着各种各样的商业活动,就如同人类的城镇一般。
居住在这里的,除了萨姆博家的下属之外,还有众多的商人以及自由民。不仅仅是血族,还有地精,以及其他各种各样的种族。而这里最重要的商业活动,就是血族贸易……是的,只要付得起足够的钱,你可以在这里买到一个血族。当然,你也可以买到木乃伊,或者僵尸、哥布林之类下属。甚至人类,都有可能买到。
据说,朵拉的父母就是在德拉库拉伯爵在这里买回去的。
矮人会到这里来兜售装备,精灵也会到这里来出售他们的魔法物品和各种奇怪的药剂。
商人们还提供各种送货上门服务,琼斯家赖以生存的人血,就是从这里送过去的。至于商人从哪里弄来的,这就不是上位血族们关心的了,他们只管血新不新鲜。
这种地方被血族称“希尔德”,意思是“心脏”,“向四肢输送血液的地方”。如果没有这种地方的话,上位血族们将无法维持他们高贵而优雅的生活。
当然,正是因为“希尔德”位于萨姆博家族的领地上,所以可以想象,他们能从中获得多少好处。这就是他们能成为血族三大家族的原因了。
据说亚岱尔的父亲,是一位亲王。萨姆博家族一共有七位亲王,刚好对应这里的七座城堡。
扫了一眼,琼斯便朝着最靠右的一座稍小的城堡飞了过去,朵拉紧紧地跟上。
城堡的前方,是一个巨大的,位于山顶上的花园。有喷水池,有平整的地面,甚至还铺了红色的地毯。
几辆由独角兽拉着的“马车”就停在那里。
门口站着六个全副武装的僵尸守卫以及一个穿着礼服的血族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