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话,不免感慨道:“这样的话,那些人确实很惨。”
“还有更惨的呢!有一个案子,有三个人犯同样的罪行,都被制刑具拷打审问。个给了两银,结果骨头受了点轻伤,病了个多;第二个给的第一个人多了倍的银,只打伤了肤,天就伤愈了;第三个给的是第二个人的六倍的银,当天晚上起路来就跟平时样。”
听李老伯说完,顾横忍不住问道:“犯罪的贫富不样,你们已经从各个犯上都得了钱财,为什么还要按出钱多少来分别对待呢?”
李老伯答:“没有差别,哪个肯多出钱呢?”
顾横道:“怪不得孟子说选择行业不可以不慎重。做你们这一行真好啊!”
李老伯道:“从这方面来说,你说的倒也不算错。”
李老伯随后又道:“其实不仅是我们狱卒,刽子手们也有他们的方法捞钱,凡是判了死罪的案件上奏以后,刽就先等在牢房外,使他的同伙进去勒索财物,这叫做“斯罗”。”
“家中富有的犯,同伙就找他的亲属谈,对贫穷的犯就当告诉他。对其中受凌迟碎剐的,就警告这些即将要受刑的,要是顺从,就先刺心,不然四肢砍完了,心还不会死。”
“对其中受绞刑的,就警告说要是顺从他们,开始绞就能断,不然绞三次还要加别的刑具,然后才能死去。”
“那么那些要被砍头的,应该没有什么好要挟的了吧。”顾横随即道。
“不,他们还可以留下他的脑袋做抵押品。因此,有钱的贿赂往往要花两甚上百两银;没有钱的也要把的服卖光;点财物没有的,就按照说过的那样来惩处他。”
“负责捆绑犯的也是这样,犯不能顺从刽子手的心愿,捆绑时就先折断他的筋。每年秋天集中处决犯时,勾着姓名即执的占判死罪囚犯的分之三四,留着暂不执的占分之六七,都被捆绑到刑的西市去等待命令。那些在捆绑时受了伤的,即使侥幸保留了性命,也要病上好个才能痊愈,有的竟然成为残废。”
“这,也太可怕了吧!那管文书的小官们又是怎么捞钱的呢?”顾横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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