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落地,温陌睡得迷迷糊糊全程被沈戾牵着出了机场。
来接他们的是一个中英混血的男人,全身打扮都是绅士的英伦风,腕间带一块小牛皮的商务表。
男人和沈戾熟稔的打招呼,宛若认识多年的好友。
温陌还有些不太自在,她事先并不知道出机场是他的朋友来接,而刚刚他们在等行李时,他趁她打哈欠的时候故意凑到耳边调侃,说她像个小迷糊虫。
她不知道落在沈戾朋友眼里是什么样,总归还是有些偶像包袱在身上。
温陌从他们的谈话中知道混血男人叫mars。
她不明白,寒暄为什么一定得站在来来往往的机场大厅,但显然,男人热情让人轻易找不着插话的空隙。
温陌站在一旁无聊的脚尖撞脚跟。
“这位是?”他问这话时微微低头看着温陌,用的是有点蹩脚的中文。
沈戾怕她这样玩容易站不稳,抬手扶了一下她的手肘,回答道:“我妻子。”
男人吃惊得抱头,“你结婚了?”
“对。”沈戾嘴角漾起笑来。
温陌便优雅地理了理耳边的碎发,朝他伸手,“我叫温陌。”
“mars。”他说。
“我知道,你们之前是同事?”温陌觉得他的中文实在有些蹩脚,便也用英文回答,表示不需要他特意的迁就。
两个男人相视一笑。
沈戾:“先出去吧,不然我爱人要开始无聊了。”
温陌横他一眼,眼神警告他这话不妥,显得她一点都不像一个通情达理的好妻子。
那会爱尔兰正值夕阳,半边天都是粉红色,像极了少女绯红的脸颊,微风吹过来,带着一点潮湿的味道,温陌下意识深吸了一口气,心情莫名舒畅,让她短暂把烦恼抛却。
晚上mars做东,去了一家小有名气的餐厅,餐点很有爱尔兰的风味。
飞机餐说不上难吃,但也没有那么好吃,她不挑,但肚子里的小家伙好像很挑,沈戾哄着她吃东西时,温陌让他不如去哄她的肚子,还说以后肯定是个比沈戾还要难搞的主。
因此这会她胃口不错,也是(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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