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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九章 睢阳城里的大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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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食与乐,延霁云坐。

霁云慷慨语曰“云来时,睢阳之人不食月余日矣。云虽欲独食,义不忍。虽食且不下咽。”

因拔所佩刀断一指,血淋漓,以示贺兰。

一座大惊,皆感激为云泣下。

云知贺兰终无为云出师意,即驰去。

将出城,抽矢射佛寺浮图,矢著其上砖半箭。曰“吾归破贼,必灭贺兰此矢所以志也。”

可以夸张地想象一下

在贺兰大帅的筵席上,如何的玉盘珍馐、山珍海味、美酒金樽;

喜好雅乐的贺兰进明会找优秀的乐师鸣奏笙箫、甚至在所演奏的乐曲中可能会有风靡全国的那首华丽且浪漫的霓裳羽衣曲。

整个临淮地区有名有钱的乡绅商贾,全都被找来作陪,甚至还可能会有当地的绝色美女可以搂搂抱抱。

而这一切,全为了留住一个南霁云。

但南八并没有被这华丽的一切诱惑,反而越看越气。

南八心想,睢阳的老百姓都快困死饿死了

而你们呢

你们却在此灯红酒绿、纸醉金迷

这是对百姓的何等不公平

他留下一只手指,大概既是对贺兰进明的交代,又是对自己无力救世的愤恨。

而射在浮屠塔上的那枝箭,更是一种犀利的控诉。

南八的一腔报国热血,却抵不上达官贵胄们的倾轧、权谋、嫉妒。

当然,这也成就了这样一个汉子,留下了一段“威武不能屈”的佳话。

还有说法说,南霁云是咬断自己的拇指。

后世牧村在花凌会借枪不成,咬断自己手指的这一行为,是不是参照了南霁云。

仔细想想,如果贺兰进明同意南霁云的请求,发兵援助张巡许远,可能南霁云在历史上就不会千古留名,而依旧只是一个小小的曾经做过江湖人士的军官。

留下威名的,可能就是这个连狐妖都可以娶到家的贺兰进明。

可贺兰进明并没有这种家国情怀和历史觉悟。

就因为贺兰进明这种对于自己利益的精打细算,后世有人编段子骂贺兰进明,说他有个奇特的嗜好爱吃狗的便便。

而后,睢阳开始以马为食、以人相食。

睢阳当初什么都没有。

贺兰进明替代的那个亲王,即虢王李巨,在战争过程中,硬要求分睢阳军粮往y、济阴,大大缩减了睢阳的存粮。

再看这段历史,有理由怀疑李巨从中敛财。

此人是个人才但贪赃成性,战后还于旧京,李巨官拜太子少师,兼河南尹、东畿采访使在李家宗师里算一号牛人了,管理皇室教育、秘书职务,负责都城周边的交通税收,并且把持一方。

但买卖官职、结党营私,后来因为自己的一个妾与他人出轨,那个小老婆和情夫怕被李巨发现怪罪,向朝廷上表李巨的贪墨事实因此李巨被贬,后来段子璋叛乱,他还去迎接段,因为怠慢而被杀。

当时守军没有空投物资,不会、也没办法从老百姓手里征收粮食。

有说睢阳城当时的米价高达一斗八百两银,部队士兵每人每天只有一勺米。

存粮耗尽,最初官兵以吃茶叶和宣纸充饥,再后来能吃掉的马匹都杀光了、开始吃昆虫、麻雀和老鼠。

实在没办法,后来甚至煮树皮、皮甲个弓弩。

张巡、许远想不出用裹挟老百姓的方式吓阻伪燕部队,老百姓如果出城面对安庆绪、尹子奇,也基本就是个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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