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江城,谁人不知陆家三小姐的大名。
小时候的陆珠,一出生便是家里的宝贝。
那年正值荷花盛季,陆家后院的塘子里第一朵荷花盛开那天清晨,就是陆珠出生的时候。
因为是家里的幺女,又是唯一的女孩,陆珠从小便备受宠爱。
那些千金大小姐身上该有的娇纵她自是一点也不少。
不同于哥哥陆霆骁的老成持重,她从小不是去爬李家的树,就是追张家的狗。
而她那个应该爱妹如命的哥哥,更是十分嫌弃她,从来都不带自己玩。
所以陆珠自小便有个志愿,那就是继承陆家的财产,把陆霆骁赶到大街上去要饭。
作为家中的掌上明珠,幼时的陆珠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连给陆霆骁选好的墓地,都用零花钱买好了。
白绮兰知道后十分大怒,不但责怪了家中所有溺爱她的长辈,还因此扣了她所有的零花钱。
她到了小学后,身上连请同学吃根冰淇淋的钱都不够。
这实在是太丢她陆家大小姐的身份了,你说气不气人。
所以要挣好多钱,成为一家之主,就成了陆珠自小的梦想。
毕竟她们家是资本家啊,资本家的女儿,不爱钱还能爱什么。
俗话也说了,小钱汇大钱,自然她是从每一分钱都要物尽其用开始。
因为她的‘质朴’白绮兰因此欣慰好久。
长大后的陆珠,更加深知靠人不如求己这番话。
所以,零花钱的作用也就更大了。
不过,因为她的长大,她也渐渐懂了许多道理。
例如二房的婶婶,总是鼓动她和陆霆骁作对,还鼓励她去和自己的哥哥抢家产。
她虽然笨了点,但是她不是傻。
这一家想让她和自己亲哥自相残杀,然后他们再做渔翁。
开什么玩笑,她有几斤几两,她自己能不知道吗?
别看她天天喊着和陆霆骁争家产,要把陆霆骁赶出去。
可是,她更清楚,自己不是管理公司的那块料,吃喝玩乐她更在行。
陆家要是真到了她手里,那还不倾家荡(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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