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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走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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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像那李明,像外间在泡面碗里的胡鹏。
我浑浑噩噩的擦干身体,浴室外的更衣室里没有人,有人也无所谓,反正都给看光了。我换上了自己的衣服,提溜上“胡鹏”打算回家。
“死木头,今天我真是太开心了,好久没有笑得这么开心了,明天你可一定得来,不来的话,我打赌,老曹头一定会用铁链把你拴在我这特尸科里,你自己可要考虑清楚噢!”那个把我看光了的女人,背靠在特尸科的大门上语带威胁的对我说。
我的脸又开始发烫,普通铁链现在能拴住我才怪了,但老曹头肯定有其他的损招对付我。所以我还是万般无奈的点头,朱颜见我被收拾的服服帖帖,这才走开让出了她背后的门。
走到大街上,毒辣的日头像后娘一样照射在身上,我却觉得很舒服,特尸科就像是个巨大的黑色冰柜,它深藏于地底,而这毒辣的阳光则提醒我,我已经回到了我所熟悉的魔都,回到了地面上,回到了光亮的世界。
我已经没有了来时撒着欢,像金毛般奔跑的好心情,我到底拿这骨灰怎么办?拿回家供起来?我愤愤的想着。
天气闷热的像一块巨大的抹布,黏腻的罩住整个魔都,西瓜已经上市,街头巷尾到处都是西瓜摊,用纸板写着南汇西瓜,这西瓜薄,汁多、甘甜、爽口,是魔都人最喜欢的西瓜品种,丢弃的瓜皮将每一个垃圾箱都赛的满满当当,它们在垃圾箱里发酵,使得空气中有种酸甜的腐败味道。
黑色垃圾袋在空中划过一条弧线,准确的落在塞满了瓜皮的垃圾箱里。我继续往前走了十几步,又停下,掏出烟,点上,深深的吸了一口,转头看垃圾箱,那黑色垃圾袋躺在瓜皮上,苍蝇嗡嗡的围绕它飞舞。
俗话说,人死如灯灭,生前造下的孽,你也用命还了。我又走回去,把垃圾袋捡回来,沾上了垃圾箱里西瓜皮的汁水,垃圾袋现在是又滑又腻,袋底的黏液往下滴的时候,牵出一根根细长的丝。我走去路边报摊,买了份最便宜的环球时报,将这包东西整个包裹在内。
我的目的地就是外滩,我捧着骨灰在人潮里艰难的行走,自西向东,我走了足足半个小时,人实在是太多。
清脆悦耳的铃铛在耳边响起,三节火红的小火车同我擦身而过,这么小巧的火车,煞是好玩,游客扶老携幼的坐在上面,欢声笑语不断,他们在观赏街景,却也是这美丽街景的一部份。多美好的世界啊,我却手捧着一个骨灰……
外滩就在眼前,幽暗的过街地道里,有一个流浪歌手在卖唱,身前放了个黑色礼帽,里面躺着票面不一的钞票,歌手是个男子,三十左右的年纪,细瘦如电线杆子般的身材,穿着白色的衬衣,黑色的牛仔裤,脚下踩着双人字拖,那人字拖黑底,夹脚的部分却是亮橙色,这是他全身上下唯一显眼的色彩。他留着一头齐肩的长发,挎着一把旧的掉了漆的吉他,他唱的是一只民谣,有关于爱情的故事。歌声悠扬、哀伤、凄婉,悲凉得像水波一样在地下通道里回荡,我捧着骨灰驻足倾听。
绣花绣得累了
牛羊也下山了
普天下所有的水都在你眼里荡开
没有窗亮着灯
没有人在途中
只有我们的歌
说幸福它走了
我最亲爱的姑娘
像屋旁的小白菜
日子快到头了
果子也熟透了
我们最后一次收割对方
从此你我都去了各自的未来……
这歌手有着一只苍白的手,仓白的像一只泡椒凤爪,修长的手指,瘦削的手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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