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让我们打个比方。
假设有一个很了不起的超能力者,比如超人,他拥有着无可比拟的力量,可以像电玩游戏一样无限存盘和读档,然后假设他化身为警察,他的任务是阻止一年后罪犯们想要发动的人类灭绝计划。
在这种情况下,谁会占据优势呢?
是警察?
还是罪犯?
相信大多数人都会给出同样的判断——能够任意施展超能力的警察在这场较量中占据着压倒性的优势,这很容易理解。因为,既然不管失败多少次,重来多少次都无所谓,只要这场较量能够一直存在下去,最后的赢家,就只可能是警察。
不过呢,事实却并非如此。
有太多人在单机游戏上会无限卡关,最后放弃,因为哪怕只是一点小小的细节疏漏,都会导致整个存档直接报废。对于一直重复着读档存盘这一操作的“超能力警察”而言,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消耗的精神力要远远比没有记忆的“罪犯”严重,即使只是一年而已,但如果重复一百次,一千次,一万次,十万次。
或者,一千万次。
当持续的时间不断拉长,当可供描述这段区间的词汇只剩下“永恒”时。
任务却依旧无法完成。
那么谁会获得胜利呢?
把自己关进了时间囚笼的警察,会不会因为精神力的过度消耗,而最终自我崩溃呢?
没错。
现在的刘烨和巴尔,正是处于这样的处境之中。
即使已经不再是真正意义上无所不能的魔神,但巴尔仍然具备着操纵世界的能力。他的魔法足以支配这片星空之中的每一粒原子,只要他想,既可以直接让两片星系相撞来赐予刘烨一场最绚丽的葬礼,也可以让他瞬息破碎成最基本的微粒随风而逝。但是在所有的一千四百万六百零四种可能性里,只有一种世界是他所需要的。
所以,只要一丝丝的偏移,他就不得不倒转一切,从头铺设通往未来的命运轨道,来创造自己所希望的结果。
尽管刘烨没有察觉,但在这片领域世界里,他已经重复这么做了很多次。
甚至在宏观世界上,他也做过许多次类似的事。
的确,二者正面冲突,刘烨毫无胜算。
正如巴尔所言,人与神,在根本上就是不同的。后者是前者永远无法理解的生命,凭借“魔法”这种取巧的手段,人类是绝对无法打倒魔神的。
那么,如果创造出,让巴尔由内致外,自行崩溃的状况呢?
正好,他不是子啊战斗前说过这样的话吗?或许连他自己都没有注意到,但他确实这样嘀咕了一句:
“我不喜欢意外。”
厌恶意外。
这句话乍听之下只会让人觉得巴尔很傲慢,不过,既然他已经成为了货真价实的神明,那么一般意义上的事物应该无法影响他的内心才对。
这代表着,足以让他感到不舒服的“某种东西”,已经出现了。
没人知道,到刘烨察觉到这点为止,这样的场景就竟累积、重复了多少次。
脚下是蔚蓝色的星球,前方是光芒璀璨的太阳,身后是满天星海。
巴尔单手掐住了刘烨的脖颈,刘烨则用淌满了鲜血的右手,颤抖着抓住了那握着自己脖子的手腕。
雪花飞舞,仅仅只是最简单的冰雪魔法。
但巴尔泛着微光的半透明皮肤下,那晶莹剔透的骨骼外荡漾着无形的微波,就像是杯子里本来就已经装满了水,只需要等待打破表面张力极限的东西到来时那样。
他身为魔神,即使是整个太阳系在这一刻坍缩毁灭,对他来说也不过是擦伤一般可以无视的东西。可是,假如他已经处于,受一点点擦伤就会“决堤”,彻底崩溃的状态呢?
尽管从刘烨的角度看来,他连赢对方一次都无法办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