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我为万古共主 > 第七十八章 吃肉喝血,此为寇也

第七十八章 吃肉喝血,此为寇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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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牙棒半路捣出。

正好截住那条红缨枪。

“二弟,我在东山府曾听单天王说过,为人不管做良民,或者做强人都要守一份规矩。响马求财不害命,何必再添两笔无辜血债。”

为首的粗壮汉子架住自家兄弟的红缨枪,正声道:

“还是让开道来,让他们赶紧走。对了,徐四、赵五你们再派几个发响箭的哨子往前面探。”

“去元阳观烧香,若要返程,这里是必经之路,绕不过去!”

青脸汉子看到大哥出手阻止,只得勒马收枪,但语气中透出几分不满:

“大哥,平天寨吃得是义军造反饭,立得是替天行道旗,他们讲道理没问题,可我们干得是响马的买卖啊!打家劫舍、杀人越货,有什么不对?”

“要知道,若是这一票做成了还好,即便给饮马川知道此事,大不了去投靠知世郎。”

“可若不成,济宁郡以后哪还有我们的容身之地。”

粗壮汉子心知肚明,眼里闪过一丝挣扎之色。

他和兄弟们,这一次是冒了天大风险。

据说,有位凤翔府的贵人前往元阳观烧头香,还想筹办五方大帝的诞辰大典。

大约就在两天前,粗壮汉子亲眼看见,饮马川的几条汉子脸上有盖不住的激动之色。

也亲耳听到,这笔买卖里有值上十二万两白银的烫手红货。

若能成功劫取,当真就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所以,他们得知消息后,就想着赶在饮马川动手之前截胡,好好地过个年节。

响马的性情就是如此,天不管地不怕,有今天没明天。

只要好处摆在眼前,刀口舔血心甘情愿。

“是我妇人之仁,没为兄弟的性命着想。麻老六你跟着那辆马车,稍后解决掉。”

粗壮汉子环顾四周,天色昏沉下来,他吐出一口浊气:

“下手利落点,别让人吃太多苦头。”

手持钢刀的麻老六点头答应,踩着一双草鞋拔足狂奔去追那辆马车。

他也是个换血两次的好手,宰两个人就跟杀鸡似的,没什么难度。

青脸汉子抖了抖红缨枪,兴奋道:

“这才是我的好大哥!十二万两白银的红货,不管是分给自家兄弟,以后各寻出路,还是拿给知世郎,挣得聚义厅的一个当家座位,都比现在来得强!”

“平天寨那帮人连华荣府都打下了,还往大名府那边去,摆明了是想改天换地,自个儿做皇帝。”

“咱们没那么高的远大志向,就想吃香喝辣有婆娘睡。”

粗壮汉子没出声,只是握紧那根凶猛的狼牙棒。

他带着一帮兄弟等了片刻,终于听见有响箭发出。

“大约半里地,给我冲杀过去!若不必要,只劫财,别伤人,此行有凤翔府的贵人,最好别惹下命案。”

其余人轰然应诺,乌泱泱如同一片黑云席卷。

……

……

“师尊,这帮响马运气不错,居然放我们过去,没有平白送掉钱财和性命。”

陆沉靠在车厢边上,身子摇摇晃晃。

“派人在后头跟着呢,说到底落草为寇,杀人越货,能有几个正经人?别看那带头的汉子有几分善心,他只要做一日响马,吃得就是人肉,喝得就是人血,这一点绕不过去。”

魏玉山哂笑道。

“只不过他们既然没惹到为师头上,我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饶这些人一次。”

陆沉嗯了一声,他也不觉得这世上有多少绿林好汉。

入伙要纳投名状,抢钱抢粮抢女人,然后坐在聚义厅大碗吃肉、大口喝酒。

配得上“好汉”二字?

“听说平天寨已经攻打大名府去了,八骏之首单阔海怕是要遭。”

陆沉想起史书上所说,那位紫面天王死于冷箭之下。

“这群响马气势汹汹,应当是要做大买卖。好徒弟,这种事儿,要么做成一次吃饱,要么撞上硬茬子全军覆没。”

魏玉山似是幸灾乐祸,抬头看天,乌云盖顶,遮蔽月光。

“为师以为,月黑风高,不宜出门开张。他们今晚一趟不是遇见黑白无常索命,就是阎王爷亲至勾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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