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铅还得留着造步枪弹用。”宁崎轻声提醒了一下陶东来。
陶东来一拍脑门,没有就这个话题继续说下去了。目前的造炮计划只是一方面,制造燧发枪,武装本土部队的计划同样已经列入日程,执委会手里这么点铅储备的确不能随便乱用。
截止目前的讨论,都只是在理论上通过了制造和装备后膛炮的可能,确立今后火炮制造的发展路线。但实际操作中基本不可能一步到位,造出众人刚才所讨论的那种火炮。原因很简单,因为在所有的穿越众当中,都没有人真正去制造过一门炮。包括作为武器专家存在的北美帮六人组,顶多只是亲身发射过老式前装滑膛炮,知道一些火炮的技术参数,但对于铸炮工艺同样也是门外汉。于是讨论了半天之后,话题又回到最初——还是得先铸几门技术难度最小的小口径前装滑膛炮来练练手艺才行。如果连滑膛炮都弄不好,那就暂时不要提什么全面装备后装式线膛炮了。
首先选择制作滑膛炮,这并不是唯一的理由,还有另外两个重要原因促使执委会不得不作出这样的选择。
第一个原因是明王朝在这个时期因为战事频繁,对于军火的采购力度非常大。而历史上靠着卖军火给明王朝发财的典范,当属葡萄牙人莫属。由于自身铸炮技术的落后,明末时期军中装备的红夷大炮,大部分都是与澳门的葡萄牙人交易而来的,因为明王朝对火炮的需求量巨大,葡萄牙人的产能无法满足,他们甚至还做过中间商,将英国人的舰载加农炮倒卖给明王朝。除此之外,荷兰人也曾在这样的军火交易中分到过一杯羹,只是明王朝因为台湾问题和荷兰人交恶之后,双方之间的军火交易才停了下来。
这些从葡萄牙人手中进口的红夷大炮外形虽然粗笨,但价格之昂贵也与重量成正比,动辄就是数以千计的银子。这么大笔的军火生意,执委会并不打算白白便宜了葡萄牙人。不管是军事科技、战术水平,还是对历史走向和关键性事件的把握,穿越众都拥有无法比拟的优势,要在这个时代做一个所向披靡的跨国军火商,恐怕没人能比这群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穿越众更有资格了。欧洲的三十年战争现在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中,而且接下来还有二十年的仗要打,穿越众里早就有人叫嚣着要尽早把军火输出到欧洲,让白皮们杀得更惨烈一些,让他们无暇顾忌到东方的海洋控制权争夺。
既然有贩卖军火的意图,这就牵涉到了第二个原因,也是军火生意中的重要原则——绝不能将最先进的武器贩卖出去。在执委会对武器出口的远景规划中,出口型武器与自用型武器至少保持一代以上的差距,这样万一撕破脸客户变对手,穿越众的军队还能凭借武器优势保持足够的战场压制能力。
这个代差原则还不(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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