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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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着,倒是想起另一件事。

当年剧组里有个道具师,说自己的外甥在电影学院学习,想让萧闻斋指导一下他演戏。

萧闻斋表面倒是客客气气的,但最终也只是推荐了两本书而已,用他的观念来形容一下,就是两人之间并没有什么过往的交集,那个道具师的外甥也没什么利益价值。

他的时间有限,需要花在价值更高的事情上。

萧闻斋的行事风格和观点都很现实,也无可置喙,大家都只是普通人,又不是圣人,不做那普降甘霖的事情。

萧闻斋没说话,林雪耸了耸肩,视线一扫,看到萧闻斋手里拿着的奶瓶,一挑眉,“嘴上说着两清,不想欠人情,不想有利益纠葛收东西倒是爽快。”

萧闻斋又沉默了。

“算了,反正你自己把握吧。”林雪说着想走,身后萧闻斋却突然叫住了她。

“你之前说,郑导那边也杀青了,打算和我们这边一起组织活动”

林雪点头,“对,下周去津市海边玩,你不是说不去么。”

萧闻斋“其他人”

林雪“小秦和我说大伙儿都去。”

萧闻斋“嗯。”

“那我替你报上名字”

“嗯。”

陶知爻提着带去剧组的一些行李回到家,推开门,迎面就扑来一道金光。

“你回来啦”金目儿激动地直甩它的头发,“我想死你啦”

只见金目儿原本雪白的笔尖,此时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最明显的就是笔毫间隐约带上了点金色,如同金丝穿过白雪,在日光的折射下闪耀着淡淡的光泽。

“是那两只鬼的效果”陶知爻提着行李进门,换了鞋走进客厅,重重地将自己砸进沙发里。

他每日给金目儿的香火分量是固定的,算算时间,今天刚好把之前做的灵犀香烧完。

香烧完了,水火二鬼的灵气也就被吸收完了。

“没错”金目儿骄傲地一甩它的金银色头毛,凭空吐出一口火,火球在空中燃烧片刻,又被它紧接吐出的一股水流浇灭了。

陶知爻哇了一声,很给面子地鼓掌。

金目儿高傲地挺起了不存在的胸脯。

见它似乎表演完了,陶知爻便打算洗个澡休息,这段时间夜以继日地拍戏,可把他累坏了。

“等等”

陶知爻回过头,就见金目儿飘到自己身前不远处,明明没有五官和四肢,但陶知爻莫名从它身上看到了一种扭捏姿态。

金目儿纠结了一会儿,最后似乎下定决心了一般,昂首挺胸,声音洪亮地道“鉴于你近日以来的优秀表现,本灵宝已经正式认可你了。”

“因此,本灵宝愿意自报家门,与你签订认可协议,同时,也愿意将先神所授予的光荣任务,交予你来完成”

陶知爻

于是,金目儿开始滔滔不绝地讲起了自己的来历,陶知爻也终于知悉,自己面前这支有点臭屁还有点中二的毛笔灵宝,究竟是什么样的身份。

“吾名乃飞熊先生作字之笔也,因先生画龙以我点目,故赐以金目儿之名”

华夏自古以来便有画龙点睛的寓言,但这并不完全只是一个口口相传的神话故事而已。

商周时期天下大乱,同时也能人辈出,因此诞生了无数的神话传说和史实故事,其中最有名的人物便是金目儿所说的飞熊先生,也就是那位手执封神榜的姜太公,姜子牙。

而姜太公当年与纣王军和狐妖妲己大战之时,便徒手绘制了数条巨龙,再以朱砂点睛,传言那些巨龙点上龙目后,朱砂立刻化为赤金之色,巨龙顷刻间便活了过来,和狐妖们大战了三天三夜。

而金目儿就是在那时候觉醒成为了天地灵宝,也因为它画龙点睛的缘故,被太公赐名为金目儿。

“大战之后,太公将我封印陷入沉睡,为的就是在今日醒来,完成他交代的任务。太公也叮嘱过我,要严格选择认可之人。”

“而经过这些天的考察,我已经认可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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