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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章 做饭(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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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这人一旦做了决定,就不会改。

哪怕她儿子在她面前又跪又哭,她也不为所动。

不过那时候,她当真看了不少好戏,也是那时候,她才知道她儿子背着她儿媳妇,在外面养了小三,小三都怀孕了,还是冯易重病的时候怀上的。

这样的儿子,她宁愿没有。

她将自己的遗嘱的内容公开,又收拢手上的生意,雇了好些人照顾自己。

她要是死了,她的保姆护工就没钱拿了,他们照顾她的时候,称得上尽心尽力。

但这些人再怎么用心,也远不如冯易。

姜丽云对自己上辈子为之付出了很多年的儿子没有丝毫留恋,倒是冯易她真的很想他。

姜丽云洗完衣服回到家,见姜丽萍已经回来了,她父亲则坐在门口摘毛豆荚。

毛豆就是没成熟的黄豆,可以连着豆荚一起水煮,也可以剥出豆子做菜。

姜丽云去世的时候,她的父亲已经去世很久了。

她母亲去世后,她父亲愈发寡言少语,没几年就跟着没了。

今年,她父亲算实岁,已经五十五岁,他头发花白,嘴里没什么牙齿,瞧着已经完完全全是个老人。

在她年少时,一直觉得五十岁的人,就已经老了,死了都正常。

但从八十年代开始,大家的生活水平越来越好,很多这个时候她眼里的“老人”,之后二三十年都没什么变化,村里很多跟她母亲差不多年纪的人,在她去世的时候,都还好好活着。

她的父亲和母亲都去世太早了,以至于没享到什么福。

姜丽云询问自己的父亲“爸,你今天买了什么菜”

姜父小时候摔断腿没得到

医治,就成了个瘸子。

那年头的孩子本来就没个正经名字,他瘸了之后,大家开始叫他姜瘸子,叫着叫着,这就成了他的名字。

后来新中国成立,这名字还被写到户口本上。

至于姜母,她是春天出生的,姓吴,叫吴小春,村里人都叫她“小春”。

姜瘸子见二女儿问自己,咧嘴一笑“我买了一块豆腐,切了半斤猪肉。”

听到“豆腐”两个字,姜丽云没忍住笑了笑“我去做菜。”她爸去镇上买菜,必买的就是豆腐。

她大哥结婚之后,家里不好只吃地里蔬菜,她爸就天天去买菜,偏又买不起肉,就每天打一块豆腐回家。

她那个大嫂因为这件事还闹过,说是见了豆腐就想吐。

但这真的没办法,这年头肉还是奢侈品,他们家吃不起。

她上辈子愿意嫁给谢祖根,就有谢家伙食好的缘故。

常年吃不饱吃不好的人,对食物,尤其是对肉的渴求,是一直能吃饱吃好的人难以想象的。

她上辈子刚嫁去谢家的时候,见谢家天天有荤菜,一度觉得这是再好不过的日子,以至于浑身上下充满了劲儿,再多的活儿都愿意干。

后来离婚自己开了小吃店,手上有了钱,她更是天天吃肉,米饭一顿要吃两大碗。

别看她现在挺瘦的,被谢祖根撞瘫痪的时候,差不多有一百四十斤,要不是冯易力气大,都照顾不了她。

刚重生就有肉吃,还挺好的。

姜丽云掂了掂手上的猪肉,又去看那些蔬菜,琢磨等下要做的菜。

这时节地里菜蔬很多,姜丽萍一点不客气,弄回来不少。

姜瘸子在剥的黄豆就是她弄回来的,原本是她在剥,后来看到姜瘸子回来,她就说上面有刺毛虫,让姜瘸子帮她剥。

这会儿见到姜丽云,她又道“丽云,你帮我把芋艿刮一下,我不会。”

这会儿芋艿刚长成,拿来炖肉红烧都是很好吃的。

这东西是实打实的碳水,姜丽云重生前都是拿来当饭吃的,但这时候的人都拿它做菜,这样的话,就要把皮刮掉。

农村人一般都是用镰刀来刮,这是需要一定技术的,这也就算了,有些人刮芋头的时候,手还会痒。

这样的活儿,姜丽萍自然不愿意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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