驯鹿。
刚才的叫声就是它发出来的。
看到躺在地上的驯鹿,郑经惊讶的看着手中的弓箭。
乖乖,这威力,超乎了他的想象。
他知道这把复合弓的威力会很大,只是没有想到会这么大。
把弓箭收起来,郑经小跑着来到死去的驯鹿旁。
郑经先掰开驯鹿的嘴巴,看了看牙齿,从牙齿来看,这头驯鹿应该有三岁左右,还是一头青少年。
北美驯鹿能活十五到二十岁,要是按照人类的寿命来算,那就是能活到九十五到一百岁。
这头北美驯鹿有着一对长长的鹿角,体格矮而粗壮,这是一头年轻的雄鹿。
摸着驯鹿的皮毛,郑经想到了关于北美驯鹿的信息。
在动物保护协会中,郑经从一本鹿科书籍中看到过关于驯鹿的信息。
北美驯鹿分成两种:一种叫北方驯鹿,栖息在北方的冻土地带和针叶树林地带,另一种叫做森林驯鹿,大多数栖息在加拿大的森林之中。
因为北美驯鹿为了适应环境,它们身上的毛发长的软很茂密,毛发也很细小,能最大程度的保证身体的热量不散发那么快。
也因为皮毛的原因,野生北美驯鹿遭到了人类的大肆捕杀,在1959年前的30年时间里,北美驯鹿的数量已大为减少,人类用各种方法猎杀它们,一年猎杀的总数大约在10万~20万头。
在相当多的年份,北美驯鹿被猎杀的数量超过了它们的自然增长数。
因为数量逐年减少,北美驯鹿已处濒危状态,它们总是成群结队,每年夏季和冬季都要迁移。
现在正是七月份,正是这些驯鹿迁移的时间。
拿出剥皮刀,郑经花了点时间把鹿皮和鹿角给分解了下来。
这两种东西都很值钱,特别是鹿皮,做成毛皮大衣后,那价格更是贵的不行,一般人根本就买不起。
把鹿皮鹿角放进空间,郑经又接着把鹿肉给分解下来。
因为是一击毙命,鹿肉很新鲜,体内的血液还没有凝固。
分解完鹿肉,郑经从空间中拿出几个袋子把肉装进去,然后放进空间。
他还没有吃过驯鹿的肉是什么味道呢,这下有口福了。
看到地上的鲜血,郑经拿出铲子用雪把鲜血覆盖住。
他还没有忘记这里可还生活着猞猁和狼。
野狼应该不在这里,海顿在这里生活了这么多年,也只见过两次狼群。
所以,这里最大的食肉动物也只是猞猁而已。
有了收获,也知道了弓箭的强度,郑经高兴的离开了。
要是在这里找到宝藏就更好了。
一路向上走,地势越来越高,周围的环境也变得没有那么复杂。
周围除了雪就是树,连一根植物都没有。
看着脚下的积雪,苔藓应该都在这积雪下面。
也不知道那群驯鹿跑那里去了。
走了这么久,郑经发现那群北美驯鹿已经跑不见了,这么久都没有看到。
抬头看了看天色,天色灰蒙蒙的,看起来还要下雪。
虽然雪已经停了,可是山风吹的很大。
呼呼的北风,夹杂着树枝上的雪花打在他的身上。
摸了摸羽绒服,发现有些地方已经快湿透了。
除了衣服,鞋子里面也有点潮湿。
这里积雪已经很深,快要没过他的靴子。
看到地图上还是没有宝藏光点,郑经决定换个方向。
既然这里没有,说不定在另外一个地方。
塔尔基特纳山脉没有太多的高山,最多就是海拔高一点。
这里最多的就是针叶林。
玛德,来的时候怎么忘了买雪地车了呢。
喘着粗气,郑经有些懊恼。
要是早知道这里有那么厚的积雪,他肯定要买一辆雪地车。
毕竟,有雪地车不用再划滑雪板了。
休息了一会,郑经打起精神,划着滑雪板向东侧走去。
从山脉中出来,来到滑雪场,天色已经黑了下来。
因为关闭了入口,周围没有一个人。
看到汽车好好的在这里停着,郑经把滑雪板放回去,启动车辆离开了这里。
他在山脉深处找了好几个小时,西北部那一片都让他找过来了,并没有发现宝藏的踪迹。
宝藏并不在塔尔基特纳山脉,他决定去别的地方看看。
因为入口已经封闭,郑经在入口处等了好一会才等到管理人员把门打开。
给管理人员打了个招呼,郑经一脚油门向着前方的小镇驶去。
菲什霍克小镇很小,整个小镇只有五千多人。
因为是去往海切尔山入口的必经之路,菲什霍克也有很多酒店和旅馆。
作为一个外国人,还是黄种人,住在旅馆并不是很安全。
所以,郑经直接来到了小镇最好的酒店。
佩纳斯酒店。
把车停好,从车上下来,郑经看了一下时间。
已经晚上八点。
打了个哈欠,郑经走了进去。
佩纳斯酒店和国内的快捷酒店差不多,前台是一男一女两个人。
应该是今天关闭进山入口的原因,来的早的趁着时间还早,还能游客原路返回,而来的晚的游客就倒霉了,只能先在这里住下,到明天在离开。
菲什霍克小镇只有两三家酒店,最好的只有这一家。
能来这里旅游的人肯定不差钱,所以,入住这家酒店的人很多。
等了一会,终于轮到他了。
“先生,您要住什么房间呢?”
前台看到郑经的面孔,微笑着问道。
“还有什么房间?”
前台看了一下电脑,说道:“我们现在只有大床房了,您觉得可以吗?”
无所谓,只要有房间能洗澡就行。
在山中待了一天,他身上早就难受的不行了。
“那就开一间大床房吧,住一天。”
“好的。”
“拿好,这是您的房卡和证件。”
接过房卡和证件,郑经坐电梯来到了五楼。
来到房间,郑经先检查了一下卫生,发现没有问题。
打开空调,让它吹着,郑经脱下衣服去浴室洗澡。
洗完澡出来,房间的温度已经达到了二十三度。
坐在床上,郑经检查了一下床单。
为什么要检查床单呢,因为外国人喜欢踏马的穿鞋上床。
没错,就是穿着鞋直接上床,这也是为什么外国人洗澡和国内不一样。
看到床单没有问题,郑经放心的躺了下去。
舒服。
柔软的床垫让郑经感到很舒服,很放松。
这几天天天在山上跑,郑经感觉到他的腿都不像他自己的了。
放松下来,阵阵的酸痛的感觉让他欲仙欲死。
那种感觉实在是让人很难受。
拿出手机,郑经打开微信和抖音查看了一下。
微信很安静,抖音上的私信很多。
郑经想了一下,他好像已经有两个多月没有看过私信了。
上个月还好,这个月他上传新的视频后,私信的数量就多了起来。
现在私信都有四万多了。
问什么地方都有,最多的是问他怎么出去的,那个国家好。
这样的问题,郑经也没有回复过,这让他咋说,他也不清楚那个国家好。
要是真要说一个那就是国内好。
除了这些人还有很多人给他发消息,问他能不能从国外给他买一些东西带回来。
看到这样的私信,郑经直接不搭理。
让他一个有空间的人玩走私,这不是格局小了吗?
要注意格局啊。
格局要大。
比如去美利坚的港口“捡”几艘航母回来。
这格局多大。
想到这里,郑经不禁笑了起来。
不知不觉,一个小时过去。
郑经揉了揉眼睛,看到已经九点多,赶紧放下了手机。
想不到这一看就看了这么长时间。
摸了摸肚子,郑经从床上起来,从空间中拿出食物坐在桌子前吃了起来。
吃完晚饭,郑经把房间的窗帘拉上,回到桌子前把地图拿出来开始规划明天的路线。
这次郑经准备调整一下前天做出的路线。
从今天在塔尔基特纳山脉经历,郑经知道,他不能再这样一个个山脉找下去。
阿拉斯加那么多山脉,他要是一个个找下去要花多久的时间?
一个月?两个月?还是一年?
所以,郑经决定换一个方法。
在地图上写写画画,很快,郑经就把明天的路线给确定了下来。
看着手中的地图,郑经已经开始期待明天的行程。
时间不早了,关灯睡觉。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上午九点多,郑经才从睡梦中醒来。
不知道是不是这几天太累的缘故,郑经昨天睡的很沉。
拿过放在一旁的手机,打开一看。
卧槽,居然已经上午了。
伸了个懒腰,郑经不慌不忙的从床上起来。
昨天已经规划好了今天的路线,所以他并不着急。
洗漱完吃过早餐,郑经穿戴整齐才下去。
退房离开,郑经开车离开了酒店。
这次要去的地方,是离这里最近的一处山脉。
和塔尔基特纳山脉不同,这处山脉更加的庞大。
从菲什霍克到塔基特纳有九十多公里。
要是在路上不出现什么事情的话,大概要一个多小时到达。
塔基特纳位于马塔努斯卡-苏西特纳自治市镇。
这是一个人烟稀少的小镇,只有八百七十多人。
没错,这是一个不到千人的小镇。
小镇周围的地理环境很复杂,在小镇的前方有一条河,这条河叫做苏西特纳河。
这条河从远处的阿拉斯加山脉中的福克拉山和亨特山为源头,然后流入到阿拉斯加湾。
这就是他今天的目的地。
这条山脉属于阿拉斯加山脉的一部分,也是离菲什霍克最近的一处山脉。
要说宝藏在什么地方,这里就是最有希望的地方。
一路上没有遇到什么事情,在中午的时候终于来到了塔基特纳镇。
作为离阿拉斯加山脉一部分最近的人类聚集地这里的环境简直不要太好。
在进入小镇的时候,在小镇入口的草地上,插着一个木牌。
木牌上写着塔基特纳这四个字的英文字母。
在这个牌子下面,还有四盆放在一起的花盆。
这四个花盆压在支撑木牌的底座上,让木牌不至于在大风大雨中掉下来。
因为小镇只有几百人,大家都相互认识。
所以,郑经这位陌生人一进来就被大家给发现了。
看到周围警惕的目光,郑经为了不惹多余的麻烦直接离开了小镇。
不待就不待,直接离开就好了。
想不到这个小镇居然对陌生人这么警惕,这是郑经来的时候没有想到的。
既然这个小镇不欢迎外人,郑经决定去上游一个叫做蔡斯的村子。
村子离塔基特纳很近,开车三四分钟就到了。
“咦?(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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