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比如有一个题目,10米长的木条,每段截1米,可以截多少段?
这个题目我们可以这样计算:10÷1=10段;也可以写成:10米÷1米=10。
但其实如果真的较真的话,应该这样写:10米÷1米/段=10段。不过一般没人按照后面的式子写。
而第二个式子后面的10呢,我们就可以人为的理解它为10段,甚至换个题目它也可以理解为10倍。根据题意和问题,这个可以随时变。
温柔可爱姜子淳:好吧,有些理解了!也就是说虽然它没有具体的单位,但是我们理解的时候,有时候却必须给它赋予一个什么东西,这样便于理解。
路在脚下:也可以这么说。
刚解释完,路明远就发现他又多了一个关注,嗯,是姜子淳。
自己就两个账号,她竟然全关注了,这不得不说两人真有缘啊!
笑了笑,他浏览起了其他问题。
今天来了兴趣,路明远便准备歇息一下,放松一下精神,也顺便看看数学都进展到了哪里。
翻开自己写书的时候就出的那个“费马大定律”,也就是将一个立方数分成两个立方数之和,甚至推广到n次方。
这个问题里面更热闹。吵成一团。
不过成果却不怎么样,直到现在,他们连n=3的时候都没能证明出来,更别说其他的了。
不过有人用笨办法手算过,看评论里说已经验证到了几千万甚至上亿的地步,还没找到反例,看样子这个定律应该是正确的。
不过这个得证明啊!不证明怎么行?
对此,路明远摇了摇头,一脸的神秘。
这可是个难题啊!上一世卡了三百年,不知道这一世又会需要多久?
就在这时,他突然瞥见了一个追及问题,或者说龟兔赛跑问题,马上路明远又想到了一个好玩的。
“假设一只乌龟的速度为1米每秒,而兔子的速度是乌龟的十倍,即为十米每秒。
乌龟在前面一百米处起跑,同时落后的兔子在后面追。
根据追及问题的解法,我们完全可以计算出两者相遇的时间。
但是可不可以这样理解:
因为在竞赛中,追者首先必须到达被追者的出发点,当兔子追到100米时,乌龟已经又向前爬了10米,于是,一个新的起点产生了;
此时似乎回到了初始,只不过两者间的距离缩小了。
这时兔子必须继续追,而当他追到乌龟爬的这10米时,乌龟又已经向前爬了1米,兔子只能再追向那个1米。
接下来就是一米,一分米,一厘米……
就这样,领先的乌龟会制造出无穷个起点,它总能在起点与自己之间制造出一个距离,不管这个距离有多小,但只要乌龟不停地奋力向前爬,后面的兔子就永远也追不上来!
按照这个想法来看,兔子应该不管怎么样都追不上乌龟才对。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或者在追及问题中,兔子是明显可以追上乌龟的,那么这是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