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
后来我们才反应过来,自首是可以酌情减刑的。
我们被灌了迷药,醒来的时候,侵犯的痕迹,已经被清理掉了。
结果在法医给我们做体检的时候,药品检测出来了,但痕迹却没有了。
痕迹是判断案件性质,最主要的证据。
而且事发时,我们在嗑药状态下,不能认定事实发生时,是违背我们的主观意愿。
钱珂一直保持清醒,在事情发生之后,已经咨询了律师团队。
所以任我们怎么说,法官都不会采信我们的证词。
你知道叫天天不应的感觉吗?
我们变成了受人唾弃,不知羞耻,不知检点的人。
我们被谩骂,被侮辱,被围攻。
这些不重要......
在我姐的死面前,这些变得微不足道......
另一个女孩疯了,自残自杀。
我不能死,我要替我姐报仇。”
题安说:“现在呢?仇终于报了。”
柳月笑,“是啊,仇报了,我可以去死了。”
题安告诉她:“你还不能死,你不想让你姐姐的死,大白于天下吗?”
一个月后的庭审现场,两个证人出现在了证人席。
一个是陈实。
一个是付清。
当晚,陈实迷迷糊糊中,看到了一切,他动弹不了。
他含着眼泪,将头转了过去,闭上了眼睛。
事后由于钱珂的警告,他选择闭上了嘴巴。
付清是新娘柳眉的朋友,她已经开车走到半路。
但又返回新房,取自己落下的手机。
她被钱珂捂着嘴巴,拖到了沙发上。
她在挣扎中,听到了客厅扣箱里,发出的沉闷的撞击声和求救声......
题安问赵耀:“我一直觉得,法无处不在。
但这次,我看到了法外之地的样子......”
赵耀问:“法外之地什么样子?”
题安说:“罪恶像野蛮的野草,肆意生长。
正义寸草不生。
铁栅栏伸出无数只求救的手。”
赵耀:“谁创造了法外之地?”
题安:“那些人站在光下,站在高处,拿着一本书,书上写着《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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