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来,已经不知道好上了多少。”
罗一微微颔首。
大唐给后世的人错觉就是女子的地位很高,但却忽略了大唐也是个封建王朝。
女人的地位只是相较于其他朝代要高些,而且那些地位高的女人,没一个是普通人家出身。
更多的女人如果不是远嫁,或许这一辈子都走不出方圆几十里的地界儿。
十几岁的年纪便嫁人,家里、田里的活样样不落。
还要趁着年纪轻的时候多多生娃,因为这时候孩子的夭折率实在太高。
累死累活的劳作,累死累活的要娃,如此往复,或许三十岁左右,样貌就已经像个老妇。身体也因得不到好的调养,羸弱不堪。
杨洪秀确实应该知足。
“知足者常乐,你能这么想也挺不错。”将鱼段放进锅里煎了几下,添上烧开的热水,然后一扣盖子擦了擦手,罗一跪坐下来道:“总闷在家里也没什么意思吧。”
杨洪秀见罗一头上见了汗,掏出帕子递了过去,“没什么闷不闷的,辽西城不大,再怎么不出门,也都走遍了。
再远些,除了西都别处的景致应该都差不多,出不出去相差不大。
想要知晓各地的风华,看看书就可以了。
若真是闷了,就自己找些乐子让自己开心。
做做女红,或是听阿娘讲讲她与阿耶的往事,都让人挺开心。”
听了杨洪秀的话,罗一心中生出心疼、可怜,还有些敬佩的感觉。
相对于大多普通人家的女子,杨洪秀在物质上已经好的太多了,但这种如同坐牢的日子实在是太枯燥单调。
应对这种枯燥,她选择了从平淡中自己寻找快乐。
而只有心中没有过多欲望,且充满阳光的人才会是这种选择。
她对生活,对这个世界,有她自己的理解与看法。
借着火光看了看杨洪秀恬静的面庞,罗一脑中突然冒出一个想法,或许和这样的女子共度一生,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你这么盯着人看,不但失礼,还真的很容易挨揍。”杨洪秀见罗一直勾勾的盯着自己半天不吭声,轻声揶揄了一句(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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