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也方便。”
“我也想啊,可是换学校很麻烦得,要找关系,要花钱,太麻烦了。”
“钱你不用担心,你只要想回京海,别的事我来想办法。”
高启兰露出意动之色,可想到王晨现在正在跟孟钰处对象,自己回去天天被喂狗粮,马上打消。
她噘着嘴,拿着筷子戳盘里的肠粉,“算了,回去更烦。”
高启兰喜欢王晨,可不代表她会苦苦纠缠死缠烂打,既然王晨已经做出选择,她就会祝福,因为相比爱情,亲情更加浓厚。
四人从小长到大,早就成为彼此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她现在只想安心学习,一切等毕业再说。况且那孟钰还大阿晨五岁,自己还小阿晨两岁,再过两年对方就人老珠黄了,怕什么。
高启兰最近在恶补爱情知识,她把王晨跟孟钰的爱情归结与缺乏母爱的恋姐情节。肯定走不长。
王晨连忙问:“你烦什么,谁欺负你了,还是别的,具体指的是什么。”
高启兰的筷子戳的更凶了。
她很想说是你这个木头,可又怕王晨知道自己的心意后左右为难。
恋爱这方面,王晨确实有够迟钝得,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一直都是这么相处,也意识不到。
八年前,高启兰才11岁,他总不能跟炎帝一样,天天猥琐的去给对方检查身体吧。
日后大了,一直一个相处模式,早就习惯了。
最起码,在王晨的印象中,喜欢一个人,首先要说出来,哪怕是暗恋,也要递一封情书表明心迹,不然只靠猜吗。
要是聊两句就断定别人喜欢自己,那不是恋爱大师,而是纯脑残。
王晨前世的时候就吃过这个亏,也是发小,一起上中学,两人形影不离。
当时他就觉得自己必然迎娶对方,可突然有一天,对方处对象了,然后自己黯然神伤一天,最后兜兜转转八年,王晨鼓足勇气表白时。
对方却一脸茫然的说没听清。
当时王晨全都明白了,所以以后在面对女生,喜欢就说出来,千万不要自我感觉良好,别人给你一瓶(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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