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首诗词的人,心性堪称绝佳!
一场勉强算作和谐的饭局结束后,尚可馨提议让年轻人一块出去玩玩。
卞卿本来不想去,但见陆安南表示同意后便也不再说什么。
“平日里也不见你喜欢出去玩,今天为什么这么听话?”
路上,卞卿悄悄问陆安南。
“她毕竟是你妈妈,也是我未来的丈母娘,能顺从就顺从吧,我也不想将来心存芥蒂。”
坐在副驾驶的宋冬青透过后视镜看到后排搂抱在一起的陆安南二人后微微一笑。
他的表情被开车的卞红缨注意到,顿时心生疑惑。
这人怎么回事?身为情敌为什么这么淡然。
车子停在酒吧门口的停车场。
作为首都最知名的几家酒吧之一,停车场上停满了豪车,三人进门时,迎面碰见不少醉汉。
其中一位状态微醺,面白体瘦的青年路过时抓了宋冬青的屁股一把,在其惊呼时笑着掏出手机,问道:“帅哥,加个通讯?”
“离我远点。”
宋冬青看了眼陆安南等人,转过头冲着那人甩手道。
“无趣。”
一段小插曲后,四人踏进酒吧大门,此时招牌上赫然写着镭射两个大字。
陆安南很少来酒吧这种地方,上一次还是陪孙警官去抓大孝子孙小川。
说起来自从海选通过之后,陆安南就很少看到那家伙了。
半路入行的家伙想要有所成就必须夜以继日的练习才行。
在勤奋这一点上,陆安南是认可他的。
与县城的蓝鸟酒吧相比,这里的气氛更加热烈,不论装修,单纯灯光都要更高级些。
四人点了个卡座落座。
卞卿担心被人认出身份,所以戴着墨镜,但卞红缨就没那么多顾忌。
以她的容貌,哪怕灯光昏暗,也足以吸引到不少人的目光。
不时有人借着送酒的名义过来搭讪,但都无功而返。
宋冬青提议:“要不找个包厢吧?”
陆安南没有异议,刚好他也不怎么喜欢外面的嘈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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