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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九鼎之礼,年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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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五千八百三十二年。

嗯,这说的是帝乙在位接近六千年。

而这个时间,完全超过了陈青象穿越之前,整个人类有记载以来的文明史了。

至于现在商朝的历史,陈青象也不清楚,前身没有学习过,也没有地方学。

邑内也没有那些详细的历史记载。

以前身一家的底蕴,却是除了自身所在的陈氏族的短暂历史之外。

其它就大致都是一些如同神话故事一般的记载了。

反正在这些神话故事一般的记载中,就是这么说的。

但是九鼎之礼,却是真实不虚的,前身在陈氏族之内时,氏族教导之人,重中之重,反复强调。

不能逾越。

逾越九鼎之礼者,当为天弃之。

至于是否真正的有天弃,陈青象没有尝试过,也不想尝试。

而按照以鼎分地位来看。

以陈青象现在的地位,只是国人,那只能使用这一鼎之礼。

揭开鼎盖。

一块凶虎之肉,弥漫馋人香味,显现而出。

在不损凶虎之肉效用的情况下,将其烹制的美味无比。

陈青象开始享受起邑主之尊的腐朽生活。

……

距离黄石小邑,三百多里的一处深山老林之中,一处隐秘中鄙之地所在。

三头巨狼,背陷入已经陷入昏迷状态的妇人,来到这一处看着比黄石小邑要繁华数倍的中鄙之地。

统御整个乾坤世界的大商朝,以国、都、邑,三天大等级划分。

而在这之外,就是那些不服天管,不忿地收。

“帝力于我何有哉”。

不受大商以及八百诸侯掌控的荒民、野人,其聚集之地。

这荒民、野人聚集之地,则被称呼为“野”,为“鄙”。

“鄙”差不多对于“邑”。

“野”则与“都”相对应。

至于与“国”相对应的荒民、野人聚集之地,还不存在。

应该说达到那等程度,不是被灭绝,就是被大商收编,化作一方诸侯方国。

通常来说,作为荒民、野人聚集之地的“鄙”、“野”。

要比“邑”、“都”,低上半等。(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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