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儿子二十多岁的年纪,却是一个强壮的小伙子,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一个黑狗熊,身材强壮的不像话。
猎户人家不缺肉食,家中条件算不上太好,但也绝不会太差。
甚至于王猎户家的屋子,也是五间泥瓦房,比之村中百姓的寻常草庐,好了不知多少倍。
可惜,王猎户家的儿子如今已经二十有五,却迟迟没有娶亲。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村中提亲的不少,但能成的却一个也没有。
在这古代,能嫁入猎户人家,也是吃喝不愁一辈子的事情。不知多少女儿家心目中的好人家,但偏偏到了王猎户家,却截然相反。
朱家兄妹刚刚搬来不久,对村中的事情也不太熟悉,朱拂晓只是闷头读书避免祸事,也少与村中百姓接触,心中有些瞧不起这群泥腿子的心思。
这些都是他从前身记忆中知晓的。
至于说具体原因,也不甚清楚。
“王猎户,在家吗?”朱拂晓站在木门外扯着脖子喊了一声。
木门三米高,两米宽,不曾刷油漆,其上已经遍布岁月的斑驳痕迹。
“谁啊?”院子内响起一道犹若小牛犊子般的声响,那声音就像是闷雷,显然中气十足。
“我,村头的朱拂晓。”朱拂晓道了句。
大门打开,只见那豹子头,两米五高,虎背猿腰就像是活脱脱大狗熊的王家子手持钢叉打开了大门。
待瞧见朱拂晓后,方才松了一口气,放下手中钢叉:“原来是秀才郎,这一大早怎么来我家,倒是稀客!稀客!快快请进吧!”
王家子连忙打开大门,示意朱拂晓进来。
看着这王家子,朱拂晓终于知道明明王家是猎户人家,但王大却迟迟找不到媳妇了。
牛皮癣不说,脸上还有一个个拇指大小的脓包,看起来十分可怕,那脓包就像是一个个水泡一般,在脸上不断晃悠。似乎稍微用力,就会将那水泡给刺破迸射出来。
看起来就像是某种可怕的疾病、恶疾。
“老爷子在家吗?”朱拂晓问了句。
“在屋子内磨刀呢。秀才郎背的是什么?”王家子面带好奇的看着朱拂晓背部的那一斗米。
“我想要在老爷子这里求取一把猎弓,区区礼物,不成敬意!”朱拂晓将背后的米递了上去。
“原来是粟米”王大接过那米袋子,不由得眼睛一亮。正要说话,屋子内传来一道中气十足的声音:“谁啊?”
“爹,是村头的朱秀才,想要求一把猎弓。”王大推开门走入屋子,将粟米放在了灶台上。
那王猎户正坐在地上,手中磨着一把猎刀,此时闻言抬起头来:“怪哉,朱公子一介书生,要这猎弓作甚?”
“王大爷,这里是一斗米,不成敬意。若大爷肯匀我一张弓,在下有十斗米奉上。”朱拂晓走进屋,双手抱拳一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