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国人的海军陆战队穿着深蓝色的上装、天蓝色的长裤和黑色的皮鞋。
英国人士兵是董良记忆中熟悉的龙虾兵。
那红色的上衣分外显眼。
来的竟然是英国陆军或者海军陆战队,而不是普通的水手。
要知道军舰上的普通水兵是没有这样的装束的。
董良依然坐在那棵大榕树上。
这里的视角绝佳,米国兵的队列依然跟后世一般杂乱,像是来观光旅游的。
而那些龙虾兵却井然有序,一上岸第一件事情就是整队。
他们奔着富岐而去,显然是想以那里作为临时的立脚点。
英国士兵的数量大概是两百人,而米国人只有不到70人。
还有三四十个背着步枪,穿着便装的佣兵,散乱地在后面晃悠。
现在基本上可以确定对方有三百人的兵力。
此时的英国人正处在换装线膛枪的过度期,不知道这些东方的英国兵换了没过。
距离太远,董良看的不大清楚,对方手中拿着的似乎还是褐贝丝步枪。
这种枪可以在印度殖民地大量生产,因此在东方的英军大量装备。
米国人用的也是滑膛枪。
董良因为在兵工厂工作过,以前有订阅军事杂质的习惯。
按照上面的说法,英国人大量装备线膛枪应该是在克里木战争。
而米果人则要推迟到南北战争。
当然了,打定主义要将对方引到树林中战斗,董良倒不是太担心对方火枪的射程。
昨天他也看到了海面上的战斗。
这些英米士兵的表现非常强悍。
米国人的常备军队只有一万多人,他们走的是精兵路线。
这些海军陆战队很多都接受国军校的学习。
虽然走的队列不怎么样,但是战斗力并不弱。
怎么说,他们也刚刚战胜了墨西哥。
再过几年有一个叫华尔的米国军校肄业生,纠集了一帮游手好闲的流浪洋人,建立了一支洋枪队,竟然在太平天国战争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英国人就更不用提了,稳坐世界第一军。
那可不是吹出来的,而是人家通过一场场战争打出来的。
而董良手中现在的四百人呢?
有些人前不久是被贩卖的猪仔,有些人是被关在种植园中的奴隶。
董良带着他们打了几仗,算是见过血了。
在向邦看来,能够击败扶桑人,那算是强军了。
只是董良心里清楚,扶桑军只不过是思想(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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