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如果细细观察会发现,那块土地有些凸起的痕迹。
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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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盛二话不说,就用双手开始刨地,屋外传来哗啦啦的翅膀扑腾的声音,像是有几只鸟儿飞过,但是他丝毫没有在意,连头都没有抬。
“二哥,在城外飞了半天了,我们要不要拿这小子打打牙祭?”
四只飞禽在破屋外的一棵高树上站稳,它们依次是乌鸦,黑鸽,斑头雁和麻雀。
麻雀精排行第七,它口中的二哥是乌鸦,一只金仙巅峰实力的黑色乌鸦。它们此刻没有幻化成人形,正以鸟儿的姿态居高临下地观望着正在屋子里到处乱爬的李宗盛。
“二哥,你看那个人好蠢啊,像不像一只动物?我记得蜣螂堆粪球的时候好像也是这样。”斑头雁摆了摆细长的脖子,众翼妖中它排行老四,也是它们四人中排行第二的人。
“是啊,要不我们下去把他吃了,当做今天的晚餐吧!”黑鸽也加入了劝诫之中。
身为鸽子,幻化成妖的它自然也嗜血,它们已经好久没有大快朵颐了。
“不可,你们可知道这人的来历?”乌鸦眯着眼望着李宗盛,他丝毫没有收敛,身上的真气暴露无遗,乌鸦察觉得到,他也是一个金仙巅峰实力的修仙者。
“来历,他能有什么来历?”三个兄弟瞪着它们的鸟眼,看着下方的男子。
“终于找到你了!”李宗盛满手都是烂泥,他从地下挖出了一个坛子。坛子是深棕色的,在地下埋了许久竟然依旧外光锃亮,色泽圆润,坛子口用一块红布封着,看上去是一坛陈酿了许久的美酒。
“唔,香!”盖子还没打开,李宗盛就仿佛已经闻到了酒香味。
他也不管自己手上满是烂泥,随意在衣服上擦了擦,解开红盖头,就痛饮起来,直到喝了个痛快,才把坛子重新放到木板上。
“嗨,爽,那坠龙城的老小儿果然没骗我,这废弃的客栈下面还真有一坛陈酿了三十多年的女儿红,真是被我捡了个大便宜。”李宗盛心满意足地摸了摸自己的肚皮,重新把酒坛子封好放在身边,做完这一切,他一扭头就呼呼大睡起来。
好像一只吃饱喝足的猪。
“这,二哥?”斑头雁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声。
眼前的男子看起来并没有什么不同寻常的地方,要是硬说有的话,唯一不同寻常的就是他比正常修仙者都要神经大条一些,连一点基本的危机意识都没有。
“你们可知道他身上穿着的是蜀山的道袍!”乌鸦突然说道,李宗盛身上的衣服脏成这样它都能认出,还真是难为它了。
“蜀山道袍!”三只翼禽皆是一惊,它们自然不可能没有听说过蜀山,但是蜀山的道袍它们从未见过。
“对,没错,他身上穿着的衣服上纹有着蜀山的八卦图,应该是蜀山弟子无疑了。更何况蜀山的普通弟子一般都是深蓝色,白衣是真传弟子,只有长老级别的人物才会穿着灰袍。”乌鸦晃着自己的小脑袋,小小的眼珠里满是忌惮。
“二哥,你的意思是这家伙是蜀山的长老?”小麻雀倒吸了一口凉气,幸好它们没有出手,否则对上蜀山的长老,哪怕他只是金仙巅峰,它们也绝对没有胜算,难怪这个男子这么大胆,竟然敢一个人在荒山野岭呼呼大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