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听到高县祝的话之后,就算是平常对郡里,尤其是对郡祝沈明颇有意见的众人,也是忍不住纷纷点头。
显然,大家都是很认可这种处理方法的。
而除此之外,就是县祝衙门的一点“小功劳”了。
首先是调查有功。
这个功劳,首先当然是周昂居功最高的,事情是他首先发现和察觉的,后续也是他一力推动的,但县衙里很多人的忙碌,也不能全然无视。于是,经过协商,最终的结果就是,周昂个人记功一次,翎州县祝衙门也整体记大功一次。
伴随记功的,会有一定的小额物质奖励,但不会太多,就是表示下意思。
其次,阻滞逃敌有功。
这一点,周昂的作用虽然极大,也很凸显,但毕竟这不是他一个人的功劳,他就算有所表现,也是在集体的配合之下取得的。
所以,最终变成翎州县祝衙门集体记功一次。
这种集体的记功、记大功,都是有助于所在衙门完成相关考核的,但对于衙门里的所有人,也都是有益的。
具体表现就是,集体功劳多了,会比较容易讨要到晋升所需的丹药。
因为对于以一个个的衙门的方式聚集在一起为朝廷效力的官方修行者而言,为国效劳、集体配合、服从能力、忠诚能力,配合着自己得到的特殊功勋,都是能否从朝廷那边拿到晋级丹药的关键。
所以最终,县祝衙门整体从这件案子的结果里,收获记大功一次、记功一次,而周昂个人获得记功一次。
当然,宣布完了这些事情之后,高靖顺势表示,经过和杜仪的商议,两个人都认为,将来等到郡里把伴随着两次记功的一点物质奖励发下来,会由县祝衙门这边,全部奖励给周昂个人。
功劳是衙门需要的,所以在最后的评功环节上,高靖和杜仪都觉得县衙是从周昂身上占了一点便宜的,一点奖励不算多,算是衙门给周昂的补偿了。
然后,没等周昂开口谢绝,高靖又继续说到了最后一点。
那就是,此事既然已经结案,估计今天下午或者明天,郡里那边,大概就会由太守府和郡祝衙门一起,联合在城里发布一份安民布告了。
这份布告,还是按照过去的惯例来对外发布——大概率上会告诉老百姓们,近期官府发现了归德坊那边的孩童异常死亡事件频发,经过调查,最终找到原因,是部分穷凶极恶的罪犯对孩童下毒药所致,并于某夜对犯罪者进行了抓捕……
诸如此类。
真正的实情,是不可能告诉给普通百姓听的,但给他们这么一个解释,一则能抚慰因为夜间抓捕和打斗所引起的民间猜测,二则,其实也是对民众的一种警醒:一旦发现不对,即刻报官!
因为你的家人有可能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正常死亡,而是死于谋杀!
…………
等到高靖把案情的通报,和最终的决定、奖励等等都说完了,这件事就算是彻底结束了,于是,一看高靖停下了,大家都纷纷起身,亲热地恭喜周昂。
虽然事实上周昂的个人作用在最终的功劳评定中已经被尽可能地淡化,并转移给整个县祝衙门了,对此,全程经历了事件的武职人员都是心里有数的,但是到最后,周昂毕竟还是所有人中毫无疑问的首功。
而且……他应该是唯一一个有奖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