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文士伸手拿过一个酒碗,倒了一碗酒,说道:“来来,文和,先不说其他,陪我共饮一碗。”
此二人正是西凉军团两个顶尖的谋士,李儒和贾诩。
贾诩接过酒碗,斜斜坐下,插着腿,一饮而尽,将酒碗放在桌上,也不等李儒再添酒,自己拿起酒壶又倒了一碗,笑道:“上次和你喝酒是三年前了吧,真是难得——”看了一眼跪坐的端端正正的李儒,“嗨,此间就你我两人,就不用这么四平八稳了吧?”
李儒平端着酒碗,坐如钟,缓缓将碗中的酒饮下,低眉垂目,“已经习惯了,改不了,你自便就好,莫要管我。”
“好,好,随你,随你。”贾翊也不强求,也不用筷箸,直接用手抓了一块牛肉放嘴里大嚼起来。
李儒也不计较贾诩的无礼举动,仿佛根本没看到一样,轻轻挽袖放下酒碗,目视东方,眼中闪过莫名的光彩。
“文和,此去百余里便是洛阳了。我本以为今生无望再来洛阳,想不到竟然能第二次踏足此地。”李儒远远的眺望,就像已经能看得到洛阳一般,声音平淡,却在不经意间微微有些颤音。
贾诩正抓起另一块牛肉,闻言一愣,又把牛肉丢回盘中,居然将油腻手指直接浸到自己酒碗了洗了洗,然后又端起酒碗一口喝掉,哈哈笑了,只是笑声却显得有些沙哑,“嗯,没错,三百余年了,我们居然回来了!”
“是三百三十七年……”
贾诩呆了一下,无语道:“……这,文优你还算的真清楚……”
“怎能不清楚,这三百三十七年间,我等之辈被驱赶到凉荒之地,与羌胡为伍,食无粟,眠无席,就连这身衣裳,都快忘了怎么穿了……”
“二十年前,我与我父随胡商来过洛阳,”李儒慢慢的说道,“城高街阔,繁华似锦,几乎以为不似在人间,便觉得是世间所有美好都汇聚于此……但我错矣,因我贪玩一时忘形冲撞了市坊的里正,那里正竟在寒冬腊月将我与我父亲净身赶出市坊……幸得一户人家收留,否则就早已冻死当夜……”
贾诩无言,放下酒碗,慢慢的也端正的跪坐起来,和李儒一起盯着东方,目光幽幽,“……我尚年幼时,我父……患了涨食症,寻遍周遭部落,竟无半点精茶以消食,恰逢当时洛阳来人,我等上门跪求赐一点以救我父,岂料那人……”
“……那人竟说——”贾诩紧紧的抓住桌边,长长的吸了一口气,手指用力的发白,“……安能救邪逆胡蛮耶……呵,呵,呵呵,我等居然是邪逆胡蛮,只配等死……”
两人无言,沉默许久。
“文优兄,可是依我之见此次也并非良机,再者……董仲颖虽说豪迈,性情中人,但也并非良主可定天下……”
“我知之。”李儒依旧淡淡的说道,“奈何时不我待,父辈之时我等之人可称聪慧者,仍有数十人,可是如今,可传承的人又有几何?二百年前我辈之人虽说败过一次,但是也逼得其迁都洛阳,现如今,我就算再败一次又有何妨?”
李儒倒了一碗酒,饮尽,斜斜将酒碗扔出,撞在山石间摔个粉碎:“若可,吾代之;若不可,吾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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