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那些辅兵每人挑选了一匹匈奴马。这种来自塞外大草原的、纯放养的马普遍比较矮,肩高不过十三掌半,也就是135厘米,跟具装骑兵骑的那些高头大马比,简直就像一头驴。这种马甭管是耐力、爆发力都不算很好,不过有一个优点,那就是耐粗饲,平时靠啃草皮也能活得不错,到要打仗的时候再给点精料,马上便龙精虎猛了,养它们挺省钱。
至于给辅兵的盔甲,他选择了轻甲,总重不到二十斤的那种。这种盔甲基本上可以免疫低磅数马弓的直接命中,八十到九十磅步弓在五十米外用一般的箭也射不透,磅数再高或者用透甲锥、重箭,那就没辙了。这种盔甲的优点是轻便,缺点是防护面积有限,四肢基本没啥保护,很容易受伤。李睿改了一下,给肘部、腕部、膝部等部位都加了一点防护,也不知道效果怎么样。
至于武器,则人手一把环首刀,一张连发弓————甚至还不止一张。李睿对他们的定位就是:各种杂活得由他们来干,而在干仗的时候他们除了要帮重骑兵披甲、换马、换兵器之外,还要承担起用骑射驱逐敌军轻骑兵的职责,在必要时甚至还要列阵,以密集的箭雨抵挡住敌军的冲击,帮助重骑兵拖住敌军。
这样看来,这些辅兵也是挺苦命的。
就在李睿、北宫静等人招兵买马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司马越指挥晋军一路高歌猛进,踏破敌军一座座营垒,拿下一座座城镇,兵锋所至,匈奴大军望风退避,晋军势如破竹,短短几天便怼到了新安,将这座城池团团围住。这种势如破竹、捷报频传的美妙局面是自匈奴汉国向洛阳发动第一次进攻之后就再再出现过的,朝野都为之惊叹,纷纷说:“太尉宝刀未老,用兵如神,打得胡虏全无还手之力,实乃社稷之幸!有太尉在,我大晋当如泰山之安!”
一时间,洛阳城中人心振奋,对司马越的赞美如潮水一般涌动,几乎所有人都将他当成了救世主,司马越可谓声望暴涨。
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会为司马越取得的胜利而欢呼的,至少当今的天子司马炽不会。那一份份捷报在他看来就是司马越对他的炫耀和挑衅,每一份捷报都像一捆干柴,将他心中那团火烧得越来越旺。
太极宫内。
年轻的天子阴沉着脸来回踱步,活像一头被困在笼子里的野兽,好些瓷制器具都让他摔了个粉碎。身为天子,这种举动无疑是非常失礼的,但羊忱却并没有开口纠正的意思,他垂手而立,眉眼低垂,从容自若,对天子这些失礼的举动视而不见。
天子猛的站定,盯着羊忱,微微喘着粗气,恨恨的问:“那老贼打仗的本事明明就不怎么样,为何这次却势如破竹,连战连胜?”
羊忱从容说:“司马老贼不过是捡了凉州军的便宜而已。在新(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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