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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快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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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也觉得自己七打一实在有点儿无赖,所以呼延显让人牵过去的是一匹从汉地劫掠到的好马。这匹马肩高十五掌有余,骨干精坚,肌肉均匀,高大威猛,跟匈奴自产的战马相比强了不止一截。

自秦汉以来,中原王朝就有意识的培养优良的战马,禁止好马外流,同时千方百计的从外国引进优秀马种。按秦汉律例,肩高十三掌半,也就是135厘米以上的马匹就不能出境————当然,打仗的时候例外,往返于边地的商旅只能骑那些肩高十三掌半以下的马匹。汉武帝更狠,为了得到最好的马种,直接找借口向大宛发动远征,硬生生将大宛王城的“天马”给抢了个精光。大宛的“天马”,也就是今天的阿哈尔捷金马,听着是不是挺陌生?它的另一个名字大家肯定不会陌生,那就是:

汗血宝马!

持续数百年持之以恒的从外国引进马种、混血、培育,使得汉地骏马越来越高大,速度越来越快,这也直接为东汉末年人马俱披重铠的具装重骑兵的出现垫定了基础。要知道,具装重骑兵人马俱披厚重的铠甲,异常沉重,战马的负担非常大,不够强壮的战马根本就扛不起。比如说那些肩高十三掌半以下的战马,一副马匹和一名身穿重甲的骑兵,再加上鞍具、各种武器装备,只怕直接就将它压趴下了,还冲阵?冲个锤子呢!具装重骑兵的战马肩高必须在十五掌半以上,还得有足够强的耐力和爆发力,这样的骏马……

呃,匈奴是养不出来的。他们的马耐力还可以,但论块头论爆发力,跟汉马比起来差了可不止一星半点。所以自刘渊起兵以来,胡人在中原地区大肆劫掠,而养在各地的官马场里的优良骏马,成了重点劫掠的对象。这匹战马也不知道是从哪个官马场抢来的,毛色鲜亮,精神抖擞,显然养马倌是下了苦功了!

李睿接过马缰,没有急着骑,而是弄了段麻绳绑到没有布马镫的那一侧马鞍上,另一端打死结弄出个可以轻松套进脚掌的绳套。做完这一切,他翻身上马,说:“我得先试试这马脾气如何!”

这也是合理的要求。每匹马的脾气不一样,有些马脾气比较温驯,很好控制,有些则脾气暴烈,动不动就蹶趵子,不跟骑手来个物理意义上的人仰马翻不算完,碰上这种马,骑手可倒了八辈子霉了。所以在这个时代,想弄死一个人,送一匹暴脾气的马给他是一种很有效的法子,冒冒失失的骑别人送的马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呼延显想:“反正你也死定了,让你多活片刻也无妨!”于是点点头,同意了这个合理的请求:“快点!”

李睿说:“谢啦!”当即策动战马跑了起来。这匹战马还是挺温驯的,没有作怪,在他的指挥下围着这已经倒下了七名胡人的战场以小碎步慢跑,一直跑到距离胡人只有五十来步远的地方,就这样大咧咧的在人家眼皮底下跑过。他没有盔甲(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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