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夜已有几分凉意,夏去秋来,也离秋收时节不远了。农忙时节,学堂也给学子了一段不长不短的闲暇,毕竟镇上人家或多或少都有十几亩庄稼地,耽误了秋收的好时辰,遇上大风大雨,寻常人家灯油都要掂量着用,何况是让麦子白白烂在地里这等大事,实在承受不起。
往年这时候,这就是令云仲最头大的事。秋收之后让太阳烤得脱一层皮不说,麦穗戳在汗水浸透的脸上,可跟舒服没有半文钱关系,镰刀割破手划破腿更是常事。
每到割破腿或者汗进了眼,云仲总是直起腰,看着人家家里的汉子在田埂里挥汗如雨的样子,再看看娘亲发丝淌下的汗珠,便没来由的有些怨气。自家这个爹,可真是甩手掌柜,所有的活儿怎么都是我们做了,你做什么?
少年最爱做的事,便是每天日头西沉,家家户户收工之后,能在田垄里抓上两只蚂蚱青蛙,或是找一根直长直长的木棍,再加一蓬枯黄长草,这时候就能学学那书中侠客,拔出“宝剑”,身披“蓑衣”,把那杂草看做江湖歹人,一剑下去,恶人倒下一大圈,心里就顿时升起点点月下杀敌的豪气。
有时隔壁田垄的孩子也跑来凑热闹,学着云仲的样子朝着不知道得罪谁的杂草一顿挥洒,美其名曰“我一剑之下,快雪时晴”。既然是江湖中人,自然有互相看不顺眼的时日,于是两边尘土飞扬,打到激烈时,剑也扔了,俩人抱成一团,不知嘴里啃了几口泥土野草,而最终的结局,一般都是以邻家孩子哭着跑开,嘴里还喊着:“云仲我告诉你娘去!让你娘把你三条腿都打断!”而第二日,两位侠客便又称兄道弟,恨不得当即拜把子做异性兄弟。
秋收结束,云仲娘亲淋了一场大雨,病了。
背着布包的镇里郎中来看过,摇摇头说这病他也没见过,古怪得很。老郎中犹豫着开了两副药,就劝少年去另(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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