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的院墙紫泥的瓦,家家户户都是土皇帝。每逢修葺牌坊开造新居,便习惯从小镇招些壮工,一来是镇上多是庄稼汉子,大字不识脊梁朝天,浑身疙瘩肉,干活也勤快肯卖力气;二来便是民风淳朴,即使少给几个铜子,也没有人真张嘴讨要,长此以往,也就自然而然习惯了,破土动工第一个想到的便是招小镇壮工。
于小镇而言,的确是件好事,家家日子比以往都好过了不少,大夏天闲暇时候,赤膊爷们儿也愿意出俩铜子,三五成群在胖子的茶摊上喝碗凉茶缓解暑气,再到镇外的小河塘里扑腾半晌,日子也还滋润。于是七八年的功夫,昔日逃难的人竟然盘下一间不大不小的铺子,把茶摊挪到里面,时不时还请来说书先生,摇头晃脑说上几段书,不过茶水依旧是两个铜子,从未变过。
掌柜本来瘦高的体型也渐渐发福,一来二去反而没人知道他本来姓名,只知道东边街口有个茶馆胖掌柜。
胖掌柜拎着茶壶坐在少年对面,瞅瞅少年手中下笔如飞,便笑的有些不怀好意问到:“没写功课?”显然小镇很小,同窗无意中说漏嘴的小事,在小镇流传甚广,难谈家喻户晓,不过也算小有名气。
少年轻咳一声,有些不好意思的点点头,咧嘴笑了,继而又奋笔疾书。少年的字横竖撇捺都极狭长,收笔处劲道亦尚可,所以虽然通篇格局杂乱无章,放眼望去犹如野草横陈,但却不失锐气,如果将字单独拎出来,别有一番韵味在内。
胖掌柜默然看了一阵,似乎想到什么,神色登时古怪起来,说到:“你家先生上午时分,是不是常出去半个时辰,让你们自己自行背诵诗词文章?”
少年不解皱眉,旋即点头,仰头问道:“难不成先生和掌柜有些交情?从未没听先生同窗提起过。”听闻这句,胖掌柜的胖脸上,便有些蔫坏的笑容。
“不仅认识,而且你先生是我家茶馆的常客。”说着掌柜指了指门口。
少年心中隐约猜到会有不妙,脸孔轻抽,僵直回头,便撞上了先生猪肝似铁青的一张老脸。打死云仲也没想到,先生每日必定外出那半个时辰,就是来茶馆喝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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