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呢。
曹昂跟着卢植在书院待了整三日,到了第四日的中午,终于要离开。
其实曹昂挺喜欢书院的,青山绿水为伴,心无旁骛的学习,也是一种快活的生活。不过曹昂以后不太想来了,他担心自己会沉湎于这种安逸的生活。
卢植离开之日,全书院的学生都出来相送,不少人眼睛都是红的。在众人心中,卢植是个好老师,即使他不常在书院。
虽然卢植德高望重,但每次来书院授课,从不假手他人,对于士子们提出的问题,也从不推诿,而是倾心相授。
书院的士子们,能真心感受到卢植的诚挚。
刘备也来送曹昂了,虽然二人相处了不过三日,但刘备亦把曹昂当作了朋友。
他拿出自己做的草鞋,送给了曹昂。
曹昂还是第一次见有人送这种礼物。刘备估计也知道礼物拿不出手,因此有些赧然。不过他手中确实拮据,买不起别的礼物。
“最近手艺有些生疏了,编的不好,昂哥别笑话。”
曹昂笑道:“草鞋虽轻,可情谊却重,就是千金,亦换不来这份情谊。”曹昂说着,便脱下了自己的鞋子,然后换上了刘备给他编的草鞋。
“刘兄,这鞋子正合脚,我很喜欢。”
此时的刘备,见曹昂的样子,也去了忐忑,满心欢喜。
这时曹昂从车中拿下一把佩剑,双手平握,然后说道:“凡君子者,当佩剑也。我虽小,亦有佩剑。可我观刘兄,身边竟无趁手之佩剑,愿以此剑,赠送刘兄”
刘备赶忙说道:“如此贵重的佩剑,备不可受也。”
曹昂一把将剑放到刘备手中。
“刘兄赠我草鞋,我收下了;我赠刘兄佩剑,刘兄却不收,难道嫌弃于我?”
“不是,不是!”
刘备见状,也不得不收下。只见他紧握佩剑,很是珍视的样子。
二人遂挥手作别。
在场的书院士子,无不赞叹曹昂的高洁。昔有季子挂剑,今有曹昂乐收草鞋,亲赠佩剑,真君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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