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蝗灾解决的事情已经过了一个多月。
由于预知之币一直没有产生新的提示。
所以达拉崩吧等人清闲了很长一段时间。
索性达拉崩吧就返回黑巢帝国。
他已经离开黑巢帝国有段时间了,说实话还真有些想念,当然不是想念黑巢之主那头可恶的黑龙,主要是想念黑巢城的风土人情和阿雅。
“前面就是黑巢城了,我敢保证,这是你们这辈子最奇妙的旅程!”达拉崩吧指着前方巍峨的黑色城池,语气中不禁带着些自豪。
最近黑巢城似乎正在扩建,城墙外面已经搭起地基,好像是打算围着黑巢城再建设一圈儿居住区,这样的话,黑巢城就不只是有外城和内城,以后肯定是根据城墙名字来划分区域。
之前经过一些小型城市的时候还不明显。
但越接近黑巢城,能见到的魔物就变得越来越多了。
“烤蝗虫,鸡肉味,嘎嘣脆,走过路过不要错过!”这是一只烈火兔摆的摊子,足足接近三米的大兔子推着一个不到两米的餐车,上面全是烤得黄金油亮的蝗虫肉,烈火兔头上还戴着一顶小帽子,看起来挺滑稽的。
“黑巢帝国的魔物也会出来打工吗?”
莱娜看着烈火兔的烧烤摊子一脸好奇,据她道听途说对黑巢帝国的了解,魔物才是黑巢帝国的主要公民,而人类属于次要公民,应该是一群人类打工养着魔物才对,魔物根本不需要出来打工赚钱。
“非也!”达拉崩吧一脸神秘地摇头道:
“黑巢帝国魔物和人类在法律上是完全平等的,魔物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有些魔物想赚点钱让自己穿得更帅,住得更舒服很正常,有些魔物只对战斗感兴趣,所以都住在军营。”
正说着这句话的时候,一只穿搭非常炸裂的烈火兔就从众人面前飘了过去,这烈火兔穿着绿色的丁字裤和三点式绿色比基尼,露出十二块排列整齐的腹肌,头上带着粉红色金属面盔,只露出一对大白牙。
“呃……”莱娜揉了揉被辣得不行的眼睛,(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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