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对口劳动①
197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全面进驻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北京首饰分公司。他们来自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北海舰队,原政治处的后院西厢房早已腾空,成为宣传队人员的宿舍。他们的到来宣告了“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名存实亡,全公司的最高领导是宣传队的张队长。各个业务科按地域分派了宣传队队员为负责人,公司大院负责人:老宋;东坝负责人:老景;五科负责人:老焦;二条负责人:老孙;铺头负责人:老肖;房山的三科早已连人带地划归给燕山石化公司,跟我们一点关系也没有了。公司的各职能组更是有解放军同志参加,政工组是付队长;业务组是张可来;后勤组是蔡克用。就在公司这样的变化下我参加了对口劳动。对口劳动就是指:生产我们公司出口产品的工厂被称为对口工厂,组织人员到这些工厂劳动叫做对口劳动。这些工厂隶属于北京第二轻工业局领导下的工艺美术公司。例如生产各种金银首饰、摆件(酒具、烟缸)的工厂是北京市花丝镶嵌厂,简称花丝厂;生产各种玉石制品的北京玉器厂,简称玉器厂;生产各种象牙制品的北京象牙雕刻厂,简称象牙厂;生产各种骨制品的骨刻厂;生产雕漆制品的北京雕漆工艺品厂等,这些工厂都是为首饰公司生产商品的,还有为工艺品公司生产出口商品的北京绢花厂、料器厂、金漆镶嵌厂、硬木家具厂、北郊木材厂、北京工艺美术厂等。这些工厂生产的产品绝大多数都是为北京外贸出口提供货源。公司将一些有外销经验又参加过交易会的业务员组织起来,到这些工厂参加为期三个月的劳动。直接进入车间,和工人们一起干活并服从工厂的安排与作息时间。我是我们公司第一批被派到北京花丝镶嵌厂参加对口劳动的一员。
先从我的上下班说起吧:
北京花丝镶嵌厂座落在通县县城内,离东关不远的北大街北头附近的一个院落内。这个院落曾是抗战时期伪“冀东”政府所在地。一千多年前建造的燃灯舍利塔在此院中。
花丝厂上班时间是早上八点,也就是说我们必须在八点前坐在工位上。我每天要早上五点半以前离开家,顺利的话五点五十以前坐车到东四倒上12路电车坐到小庄站,必须得赶上六点半以前发车的42路汽车,七点半左右到达通县闸桥站。然后直奔北大街路东的一个早点铺买一个火烧或油条,然后一路小跑到工厂,坐在工位上吃早点,如果这一切顺利的话,此时已快八点了。每天五点下班,五点半还要参加挖防空洞的劳作,所谓挖防空洞就是在这个大院落里的空敞地挖几条沟,每天挖几铁锹土而已,但也得耗到六点半才能走,到家吃饭时都得八点多了。下班回家的用时要比上班长,因为晚上汽车间隔的时间比白天长多了。此时正值寒冬腊月,天短夜长,天天早起那个难呀!在车站等车那个冷呀!回家路上那个饿呀!吃不好、睡不好引起的胃那个疼呀!想到那些住在城里,却要每天在花丝厂正常上班的人们,可真是难为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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