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低了店铺的档次。
王不死要做就做不同,卖零食就只卖零食,看来目前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店铺的问题,王不死现在有钱了,因此不打算租房,而且富甲一方的房子既要住人还要做麻团糖豆,因此显得有点小了,买一间商铺现在看来迫在眉睫。租房子也可以,但是有太多的弊端,虽然可以节省一大部分的开支,可是房子是人家的,人家可以租给你也可以租给别人,房租也是人家说的的算,有钱人总是不喜欢被别人牵着鼻子走,买房不如买商铺更是二十一世纪最流行的话,一间商铺养三代。况且大明帝国也没有七十年三十年产权一说,只要朱家还当皇帝基本上这间铺子还是你的。
因此今天一大早,王不死就和冷冰冰一起出了门,顺便也带上了刘美,刘美作为松江府人士,自然比王不死熟悉得多,对房价应该也有所了解,不至于让王不死当了冤大头。
今天天气有点阴,路上的行人很少,三人走在大街上,异常的显眼,特别是女性朋友,这时候的自豪感一定会飙升,那目光从头到脚,从内到外都会被人盯着看个遍,毕竟万人瞩目是每个女人最大的梦想,自己站在灯光闪耀的舞台,无数男人为自己挥金如土,疯狂呐喊,当然拼个你死我活也是可以理解的。
很明显冷冰冰不是那种俗不可耐的女人,面巾早早就掩住了自己的相貌,衣服也穿了一身宽松的长袍,在反观王不死,上身一短袖,下身一短裤,脚上穿的是一双时下最流行的镂空布鞋,这形象很符合一个土豪暴发户的派头,而且身后还给这刘美这样的仆人,当然如果脖子上再戴着拇指粗的大金链子效果应该会更好一点。更能吸引胭脂俗粉低品位女人的青睐。
唐朝时上流社会的炫富三宝,既是昆仑奴,新罗婢,菩萨蛮,也就是二十一世纪说的英国的管家,法国的情人,日本的老婆,菲律宾的家佣差不多。
而大明帝国的炫富,也就是身边有美女,身后有仆人,身上有金色,金项链金耳环金戒指金手表,更有甚至者还会把自己的牙都换成金的,脚上也会戴着金脚链。完全是一件移动的收拾展示柜。王不死你不喜欢,也不会那么的庸俗。
和冷冰冰逛街就是如此,你走我走,你停我停,完全由对方主导,而且自己是出来办事的,王不死也没有逛街的打算,况且身后还跟着一电灯泡。
要想在主人家里长久的生活下去,就要有自己的价值,因此每天刘美都很忙碌,做糖豆满团他是主力,送货他也是亲力亲为,而且长期受到压迫也让他养成了任劳任怨的习惯,哪怕是累点也从无怨言,人啊就要懂得知足,有吃的有喝,而且主子家里伙食还很好,顿顿都有肉,最最重要的一点,主子也不吝啬金钱,给的工钱也很多,刘美还能有什么怨言,这样的生活刘美打算长久保持下去。
而且因为吃得太好,刘美已经感觉自己已经胖了一圈,这是一个各家府中很少出现的情况,刘美感觉自己很幸福。
街上出租卖房的还是有很多的,毕竟生意不好做,再加上商人的孩子很多都败家,不卖掉店铺还能做什么,商人虽然有钱,但是社会地位太低,经常受到读书人的羞辱,因此很多人都会选择给自己孩子花钱买个官,也就不再做这低买高卖的行当。
王不死看了几家都不大合适,不是位置太偏,就是环境卫生太(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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