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甜,自然有的人喜欢吃风流鸡,就有人会不喜欢。
老不死接过纸包,打开,拿出一只金黄的鸡腿,咬了一口,满意的笑了“你小子懂什么,这风流鸡的美味,只要真正懂鸡的人才能明白”。
“不就是鸡腿裹着一点面粉,在油里炸过一遍嘛,”。
据我观察这应该就是快餐店里的炸鸡腿。
“那啥,酱呢”。
好吧,这是最新式的吃法。
沾酱吃炸鸡腿,嗯,再配上一碗茶,很美味。
对吃的酒鬼没有感情,拿起酒坛就猛灌了一口,绝对的豪放派。
叮叮叮,手机的铃声响起,老不死拿起电话一看,“老头子来电话了”。
“老不死,你死了没有,老子都这么大的岁数了,还要我忙碌,就不能让我多活几年”。
“师父,这不是能者多劳嘛,”握着电话的老不死显得很是恭敬,如果王不死看到一定会大跌眼镜,因为老不死这形象近似于舔狗。
“少给我戴高帽子,那小子现在在我这里,能吃能喝,一时半会也死不了”。
就知道那小子不会安心在山上待着,对于王不死,老不死还是很担心的,毕竟现在社会这么乱,被拐卖了咋整,听说现在大明帝国拐卖妇女的少了,都改行拐卖男人。因此老不死也找到了自己以前的旧识,希望他们遇到王不死能够照顾一番。
“那就好,以后就麻烦师父了,”
“那啥,师父也不富裕,你这孙子太能吃,就一天一百两吧,到时候打总算”。
“额,”老不死很想讲讲价。
“挂了,不熬夜了,脸上都长痘了”。
“额,好吧,师父还是那么的注意个人形象”此刻的老不死心情是复杂的,一是王不死现在很平安,二是这开销太大了,真希望王不死能够吃回本,这银子自己是付不起了,以后只能是厚颜无耻的赖账了,
放下电话,酒鬼也放下了第三坛酒,问道“师父,不死那小子现在怎么样”?
“在你师公那里,应该不会有事”。
“需不需要我去打声招呼”。酒鬼出马在别人的眼里自然是闵国公府的意思。
“不用了,儿孙自有儿孙福,自己争来的才是自己的”。丢掉手里的鸡腿骨,老不死突然觉得这话很有道理。
人生路要靠自己走。别人的馈赠也许是另一种施舍,患难中能守者,若读书可作朝廷柱石之臣,安乐中若忘者,纵低才岂非金榜青云之客,人生就像一本书,封面的美丑好坏是父母给的,书的封底是后人评说的,而中间的内容要靠自己填写。握笔的是自己不会是任何人。
“人生还是要靠自己的”老不死总结性的发言,然后放下了刚刚拿起的鸡腿,“这国外的洋玩意就是不咋好吃,才吃了几天就有些些腻歪了”。
本来就是油炸食品,在加上天天吃,没吃腻才怪呢。
“是啊,师父”酒鬼附和的点了点头“我都看腻了”。
“要不丢了喂狗”。
“额,还是算了,师父,还是你吃吧,狗吃了还是挺浪费的”。
人的地位总是比某一些狗高那么一些的,狗没吃的可以吃屎,但人,好吧,其实也行。
王不死醒的有些晚,毕竟这么久没有这么好好的休息休息了,也没有这么好的休息条件,床是软的,空气也是甜的,而且梦也是美好的,男人的美梦无疑是与几位美女滚床单,因此王不死的湿了。
“王不死,王不死,你个臭小子,都几点了还不起床,有你这么做徒弟呢,”(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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