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上高高的发髻盘起,金簪银簪老不死是买不起的,只能用一木簪插上,这对形象减分不少。
腰间束带,不知在哪找来的一块玉挂在腰间,对这玉,王不死很是熟悉,在李保国的仓库里有很多。
洗脸,剔牙,修饰胡须,这才满意,王不死眼巴巴的看着老不死,这么风骚的一身打扮,王不死很是怀疑,老不死不是给自己找爹,而是去见女友,给自己找外婆,还是年方二八的,据说,现在的女孩子都喜欢成熟的。嗯,原因你们都懂的。
“外公,说实话,你真的是去给我找爹,”。王不死怀疑的问道。
“废话,不然我下山干嘛”老不死说道。
“你能发誓吗”
曾经有一位受到男子伤害的女子,曾经发表过这么一句感言“世有鬼乎,然男亦不能信焉”。
大概的意思是,宁愿相信有鬼,也不要相信男子那种破嘴,这跟男人靠得住,母猪能上树,大概的意思是一样一样的。
“平白无故的发什么誓”老不死拒绝。
看到王不死不友善的目光,老不死害怕王不死又死皮赖脸的跟着自己,只能乖乖发誓:“好好,我发誓"。
举起油腻腻的右手,咽下嘴里的鸡肉,老不死接着说道“如果下山我不是找爹,不,不是,是给王不死找爹。就天打雷劈,一辈子吃不到鸡”。
劈叉,远处的一道闪电划破天际,划破的天空的脸,不知道是哪个乱发毒誓的人被雷劈了。
几滴冷汗从老不死的额头冒出,嗯,是热的。早上的阳光也是很毒的。
“外公,下山小心一点,实在不行就把李保国家的避雷针拿着”,王不死调侃道。
“臭小子,我拿那玩意干嘛,李保国比较需要”。
看了看地上的二十多只鸡,一个大大的包袱,自己没办法带的,老不死很是舍不得,像这种用里正家的大米小麦喂出来的鸡才是原汁原味的,在外面是很难吃到的,如果可以,自己很想把它们都放进肚子里,只是好吧,肚子有点小。
王不死似乎看出老不死的不舍,笑着说道:“带上我多好,这些鸡就有人背了”。
“说不带,就不带,”捡起三两之鸡,:“后会有期”老不死扬长而去。
看到老不死离开的背影,王不死有些伤感,这么大的房子,以后就成了自己的了,吃鸡也没人给自己抢,也没人逼着自己练字,练功,想一想都难过。
心情不好的时候,有的人喜欢哭,有的人喜欢撒娇,有的人喜欢酗酒,更有的人喜欢自杀,不过王不死比较直接,那就是好好的吃上一顿,吃饱的那种。
因为孟婆那锅汤的原因,王不死的食量很大,由于家穷,里正家有时候安全措施太强,所以王不死经常只能吃个半饱,估计这也是王不死个头不高的原因,个头不到一米八,敢做男主的还真不多。
看着剩下的十几只鸡,终于王不死可以放开肚子吃了,里正家的鸡肥美,因为王不死经常光顾的原因,里正家的鸡经常性的跑老跑去,经常锻炼的鸡,和普通人家的鸡就是不同,口感上就好了很多,鸡肉很有嚼劲,一口咬下去,还有汁液冒出,肉丝与肉丝相连,对于词穷的王不死,只能大呼一声:“真尼玛的好吃”。
吃饱了思姑娘,老朱说的很有道理。这不,王不死才吃了一段饱饭就开始胡思乱想了,每天有鸡吃真好,如果再有了老婆暖床那就更好了,要求不要太高,就找张静君那样的就行,在外光芒万丈,在家淑良贤惠,每天在家等着媳妇,媳妇在外面辛辛苦苦的工作,回家自己就做好了丰盛的饭菜,一家人其乐融融,无比温馨的画面,这画面里是没有老不死的,哼,谁让他下山(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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