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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六章 掰手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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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吕二赵三典韦,四关五马六张飞。这是民间给一众猛将的排名,虽然不尽史实,但也有些道理。别的不多说,就说排名前三的吕布、赵云、典韦,如果这三个人之间对打,谁会技高一筹呢!

吕布是三国公认的第一武将,“人中吕布,马中赤兔”是对吕布的极高赞扬。可是,读过三国的人都会发现一个问题,吕布很少步战,很多时候都是马战,往往是一人独骑斩杀敌首于阵前。并且吕布的兵马也大都是骑兵,他麾下的并州狼骑也是三国中一支彪悍的队伍。

赵云的形象,白马银枪,从白马义从走出来的大将,马战绝对强到没边。

而典韦,使一副双戟,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能,当属步战第一。

当然,看现在典韦一副光棍的模样,这副双戟还没打造出来。

戟这种兵器,可分为单耳和双耳,单耳一般叫做青龙戟,双耳叫做方天戟,又有短柄长柄之分。

所以在三国时期,使用戟的大将还真不少。

最厉害的角色就是吕布,用的方天画戟,而曹操猛将典韦,江东大将太史慈用的都是成双的短戟,一个命名简单,就叫双铁戟,另一个就比较文艺了,叫做狂歌戟。

面对林秋的邀请,典韦丝毫没半点见外,大步跨进客栈里,从背影看,还真是魁伟的很呢!身高超过两米,光着膀子、双腿,胳膊肘上能跑马,铁钹拳上可站人。脑门光光,没有一根头发,浑身筋肉虬结,宛如铜浇铁铸。

如果纹上血红战纹,双手各提一把奇形大刀,绝对三国版的奎托斯。

两人的气质很接近,都是那种狂猛到极致的男人,若野兽,如烈火,似暴雷,浑身上下,都爆发着撕裂一切、粉碎一切的狂暴气焰。

地面上最强男人。

裴矩这速度很快啊!

完美俘获典韦一只。

一坛酒下肚,典韦拍着胸膛说起与裴矩结拜的事。其实再简单不过,其同乡刘氏与睢阳人李永为仇敌,典韦便准备给刘氏报仇。

然后就遇到了裴矩,略施手段,便解决了李永,二人喝了一场大酒,掰了掰手腕。

按照典韦所说,在力气上他输给了裴矩,所以心服口服,拜裴矩为老大。

“裴矩的力气在你之上?”林秋有些疑问,广成子的肉身强是强,但也没强到这种程度吧!

“当然在我之上,在不动用命格守护灵的情况下,裴大哥胜我十倍……”说起裴矩,典韦可是崇拜的很。

果然不愧是裴矩,这手段,实在是让人羡慕不来。

“那我两掰掰手腕,如何?”

“你?”典韦扫了林秋一眼,一口将碗中酒喝尽,说道:“掌柜,你这不行,你看看,你手腕还没我大拇指粗,细皮白肤的,不行不行,我一用力会伤了你的。我大哥虽然也不强壮,但那筋骨根铁铸的一样。”

林秋耸了耸肩膀笑道:“这你可看走眼了,裴矩可掰不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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