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陈锋的新作,杨树才等人都是大呼惊艳,内心被深深折服。
眼前这个年轻人,一夜脱口说出文道真言,然后随手给莺莺写出了带有诗词之光传颂天下的诗词,
现在,又当着大家的面,再次信手拈来,写出了带有诗词之光的诗句。
如此天才,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啊。
陈锋微微一笑,对胡琳说道:
“随便想的几句,就送给胡小姐吧。”
陈锋的确是在脑海中随便想了一下,就想起来这首诗。
胡琳等人听了,内心暗自吐槽,
你这就算随便想了一下,出手就是诗词之光的作品,你要是认真想一下,难道又要出大道真言吗?
胡琳看着陈锋,满眼都是欣赏,曲身一福,脸带娇羞,说道:
“多谢公子,公子谬赞了,我,我哪有公子诗中写的那么夸张。”
杨树才哈哈一笑,
“胡小姐是我们依云县第一美女,陈公子说你有倾城倾国之美,也不为过呀,哈哈....”
众人跟着笑,气氛很热烈。
胡琳准备走,忍不住说道:
“公子,这幅字可否赠送于我?”
“当然可以,本来就是送给你的呀。”
“多谢公子!”
胡琳亲自拿起墨宝,生怕墨迹未干相互沾染,双手扯着纸张的两边,小心翼翼离去。
丫鬟阿香抱着古琴跟随而去,临走之前看了陈锋一眼,内心却想着,
这如何是好?这陈公子就是悦来客栈那个不正经的家伙,而且还是在莺歌楼头牌莺莺的恩客,现在又给小姐写诗...哎哟,我感觉好乱啊。
......
胡老板非常开心,简直是兴奋,从现场表现来看,女儿堪称完美,陈公子对女儿写的那首诗似乎也表示他对女儿很欣赏,
陈公子和女儿的事情看来十有**了,能够有陈锋这样的文道大才子做女婿,胡家未来可是找到大靠山了。
“哈哈,陈公子真是天才啊,来,我们以茶当酒,一起敬陈公子一杯。”
胡老板举起茶杯,众人也都跟着举起来。
陈锋一笑,举起茶杯,说道:
“过奖了,过奖了。”
一位佣人跑过来,
“老爷,家宴准备好了,请问什么时候开席?”
胡老爷当即说道:
“各位,我准备了家宴便饭,大家随我一起入大厅用饭,今日高兴,不醉不归啊!”
杨树才说道:
“好啊,今日难得佳人才子,美景美诗,还有胡老板珍藏的美酒,应当痛饮。”
“对,应当痛饮。”林毅跟着说道。
众人随着胡老板一起去了大厅用饭。
......
胡夫人和小姐并没有去大厅入席。
按照规矩,她们是可以入席陪客人一起吃饭的,也可以不入席,这要分情况。
今天来的男宾有点多,都是老爷的朋友,也不算亲戚,去了可能不方便。
男人在一起聊天,多了几个女人,尤其是胡琳这样的黄花闺女,有些话题可能放不开,去了反而尴尬。
如果只是陈锋一人,或者自家亲戚,夫人和小姐一般都会选择陪伴用餐。
胡琳闺房内,夫人急切地看着女儿。
“琳儿,怎样?”
胡琳一直在看那副字,此刻放在闺房的一张书桌上,痴痴地看着,对母亲的话充耳不闻。
字好,诗更好。
夫人看了那首诗,第一感觉也是惊艳。
丫鬟小兰笑道:
“夫人,你看小姐这样,那还用问,肯定是喜欢上陈公子了,我还从来没有见到小姐相亲之后如此痴迷的神态呢。”
谢天谢地,小姐终于找到了一个看得上的郎君。
小姐的贴身丫鬟阿香看了夫人一眼,想说什么,有些犹豫。
夫人看了女儿一眼,用手轻轻碰了一下女儿的手臂,又问道,
“琳儿,你对那陈公子感觉如何啊?”
“啊?”
胡琳回头看了母亲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