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午餐,吃的其乐融融。
饭后,罗兰开始抄写。
他这人性格严谨,在书写文字上又花了大心力,这时一切就绪,就抄写地飞快,一路写下去,字迹流畅,大小均匀,排列整齐,就如尺子划过似的,没有错别字,更没有多余的墨点。
莉莉在旁边帮忙,罗兰抄好一张,她就小心接过抄写好的纸张,放到一旁无风暗光的地方晾干。
看了一会儿,她趁着罗兰休息的空挡,忍不住赞道:“罗兰,你写的真好。这样的手抄书,就好像一张画似的,就算是不读,光是拿来看,也特别看好呀。”
罗兰微笑道:“其实还有很多不足的,有不少字写的不大好。”
“哪有啊,我怎么看不出来。”莉莉拿起一张纸仔细看,却觉得字字优美,哪有什么不足。
“问题都不大的,只有我自己能感觉出来。哎,不说了,写多了,就会好起来的。来,我们继续。”
这主要是技艺纯熟度的问题,时间到了,自然就好了。
“嗯!”
之后时间里,罗兰专注写着,一刻也不停。
莉莉则在旁边当他的助手,取过写好的纸张,递上新纸,将笔吸好墨水放着待用,又或者给罗兰端水,也是忙得一刻不停。
虽然没得空,但比起浆洗衣服的辛劳,这事却要轻松太多了,而且时刻还罗兰呆在一块,看着他专注抄写的样子,莉莉非但不觉得累,反而觉得特别踏实。
一下午时间,因为精神专注,外加有莉莉这个助手在,罗兰花了3个小时,竟抄了一万六的字,成果大大超过预期。照这么下去,两天就能抄好了。
“呀~要是这个速度,一天就能赚七八枚马克了。”莉莉惊叹道,想她过去帮人浆洗衣服,累死累活一天,最多也就五六十比索而已。
罗兰也很满意,他伸展了下微微酸痛的腰背,笑道:“莉莉,想要收入稳定,还得每天有活干才行呢。”
“你放心吧,我认识的体面人家可多了。你的字写的难得地好,而且板书整洁、流畅,活计肯定不愁的。”莉莉对罗兰的字非常有信心。
因为叔叔的原因,她也是看过不少手抄书的,她觉得罗兰的手抄书比她之前看过的都要精美。
“那敢情好。”罗兰站起身:“那你帮我整理书页吧,我想去院子里走一走,松下筋骨。”
莉莉笑眯眯说道:“去吧去吧,好好休息。过会儿来吃晚餐。”
之后时间,罗兰就上午学雕塑,下午抄书,晚上研究《术法通识》,冥想,外加在思维实验室里继续用功,日子过得相当充实。
转眼间,一个月就过去了。
到了术法研讨会即将开始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