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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章 此怪断不可留,不如打包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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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兔子人?

这是一二三木头人的翻版吗?

虞良迅速明白过来这个游戏规则的意思,不过规则里有一条和他想得不一样。

面对兔子人时,兔子人不会动,背对兔子人时,兔子人会接近他。

并不是目光注视,而是必须要面对或者背对,这也就避免了虞良使用目棋子来卡bug。

看起来制定这个游戏规则的人很狡猾啊。

不过他的目棋子也并非什么用处都没有,因为规则里还说明了,背对兔子人的时候,兔子人的速度是随机且恒定的数值。

如果不用目棋子时刻监视这兔子人,他也不知道兔子人跑来的速度会有多块,控制不好距离就会被兔子人直接抓住。

不过这个任务的目标是什么意思?

将兔子人送回它应该待的地方?

那是哪里?

虞良微微皱眉,但转而就想到了正确答桉。

那封信里有一句话写到过,“楼下的商场站着兔子人”。

所以要把这兔子人送回楼下的商场吗?

兔子人会跟着他,而他要控制好回头的节奏,让兔子人始终跟着他,直到兔子人到达目的地商场吗?

而他也需要始终出现在兔子人的视野里,否则游戏一样会失败。

这就很考验水平了。

他与兔子人之间的距离必须严格把控好,否则经过一些拐角的时候就会让兔子人失去他的视野。

虞良始终看着远处的兔子人,一边慢慢向后面的窗户后退,一边用拴在后腰上的目棋子观察后面的情况。

他现在位于三楼,如果从楼梯间下楼,需要经过整整两层楼梯,在那种需要不停拐弯的狭小空间里,虞良无法保证自己始终都能被兔子人看见。

而且楼梯那种贴身的距离也很难把控,稍有失误就会被兔子人抓住,更别提经过那两个楼层时还有可能出现其他怪谈生物来干扰他……

不可能走楼梯,难度系数太大,走电梯他也不放心,因此他决定将兔子人引到窗台位置,然后他直接从窗台跳下去。

人的上下视野角度大概是一百二十度,三楼并不算高,所以只要他跳得够远,应该可以保证整个过程都处于兔子人的眼里。

唯一的难点就是在跳下去之前就要将兔子人吸引到窗台前,让它越贴近窗台越好。

在脑海中制定好计划后,虞良便倒退着来到窗户口,他始终保持着面对兔子人,这也能让兔子人静止在原地无法动弹。

他靠在窗台的墙壁边上,然后取下目棋子伸出窗外向下看去。

楼下是一片空地,再远处则是一片草坪,在窗台外面就有一层边沿,足以让他站稳脚跟。

于是虞良便慢吞吞地倒退着爬上窗户,站到窗台外面的窗沿上,然后缓缓吐出一口气。

现在该转过去了,要让兔子人迅速接近他来到这个窗台前面,这样他才能在跳下楼的同时始终处于兔子人的视野之中。

虞良将目棋子从背后拿过来,直直地对着那兔子人,然后迅速转过身。

兔子人的身影瞬间在他的视野中消失,而虞良的心也是勐地咯噔一跳。

什么?

消失了?

兔子人……

不对,不是消失,是随机重置的速度太快!

虞良的反应很迅速,强压下心中的惊骇,拼命转过头。

一只巨大的兔子头套就这么贴在他的鼻尖之前。

猩红的兔眼依旧这般呆滞地盯着他,那微微弯起的兔唇似乎带着些许的惋惜,突出的两颗门牙磨得尖锐无比,上面还沾着黄色的牙渍。

而兔子人的手已经伸到了虞良的嘴边,一上一下地僵硬在半空中,彷佛下一秒就要将虞良的嘴撕烂。

虞良的心脏狂跳着,他感觉到身体有点发凉,腿脚还不自觉地有些发软,于是用手抓住窗台,抓得很紧。

很显然,再迟疑个一秒钟,他就会被兔子人抓住,头会被直接撕裂,不会给他任何机会。

只要被抓住,只要离开兔子人的视野,即便是他也会直接死掉。

这是写在游戏规则里的东西,不是他用肉体力量或者是职业(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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