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不用吩咐,他自己就打点的妥妥帖帖。
就譬如说去教坊司唤来几个歌伶这事儿,一般的小内侍哪有胆子去找教坊司主管?
朱雄英奇道:“你怎知我想听舞曲?”
郑和不卑不亢地躬身,先恭维了一番周宽:“周公公先前听小主说想去勾栏听曲,应是心里有烦闷之事,便吩咐郑和去做了。”
朱雄英咧嘴笑了笑。
你这厮乖巧聪明,又知礼懂进退,难怪前世能七下西洋,做到宦官极致,更是中世纪华夏少有的名满天下的大航海家。
郑和长的眉清目秀,身材修长,若是成年,定也是个俊俏内侍。
可惜如今你小子已经被阉了,不然也能与我同乐,现在只能做些无稽之谈。
朱雄英端起枸杞水抿了一口,打趣儿郑和:“你倒像个懂风月的,还知道给我安排环肥燕瘦,哎,未进宫前可有相识的小娘?”
古人十四五岁成婚,按郑和这十一岁年纪,已经懂些男女之事。
且古人的贵族教育,在十岁就开始进行启蒙教育,譬如皇明的诸藩王,十岁封王时,便有一系列诸如此类教导,而且为了杜绝王侯过早沉溺女色,还有专人盯着他。
郑和苦笑道:“小主休要折煞郑和,奴已是净身的阉人,谈何相识的小娘?不过家父和家兄以前常唤优伶乐宴。”
“哈哈哈,那就可惜了,馒头白啊白,白不过小娘的手,荷间儿翘啊翘,翘不过小娘……咳咳,似这等下俗俚语我等要大加批判,狠狠的批判!”
朱雄英眼神闪烁,双手插在袖笼里往前走着,低声叹道:“可有恨?”
郑和身子一颤,明白朱雄英话中所指,他抿着嘴,眼神苦涩低头道:“谈不上恨,奴已是一个六根不全的阉人,余生只望父母姐弟安康,奴在云南时,也觉前元该亡。”
“自古未闻有百姓如猪狗而不亡的皇朝,前元虽幅员辽阔,但蒙古人不善治国,色目人重利重商,乡吏竟将税目编出一百多种,收到上百年后,百姓疲蔽不堪……国朝如此,即便没有皇明,也有其他国朝取而代之,若是谈起恨,被奴家族父辈奴役的那些奴隶何辜?奴亲眼见过家族中奴隶生不如死的场景,眼不见其杀,食不问其苦,此上人难恤之艰,奴(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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