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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除了贵族,平民也喜爱,如果领主慷慨,领民甚至可以分得面包跟果酒。
平民没有地位也无财力请来教士赐福,所以多是私下约定,找寻见证者就算成为合法夫妻。
而贵族则因排场,喜欢在教堂举行。
贵族称在教堂通过的婚礼为“圣婚”。
上帝作为见证,神父协助,观礼贵族祝福,最后婚约者交换礼物,唱念誓言。
平民十二岁到十四岁为结婚高峰期,贵族稍晚些,因为有各种学艺以及修行。
但为了头衔或者土地的婚姻经常发生,或者他们需要某种程度的保护,使很多贵族家庭在五六岁时就替当事者举行订婚仪式。
此时的仪式远没有后世繁琐,各地的风俗也不统一,有需要沐浴三天的,也有从简的,有不需交换礼物的,也有需要拿出一半财物的。
订婚或者结婚穿着的也不同。
此时七国贵族流行简单穿着,用黑,灰,白三色。
衣服式样以拖地长袍为主。
这也合乎圣经所说,让人简仆的概念。
但贵族多穿细麻布,羊毛,貂皮等贵重织品,平民多为粗麻织物等。
还有一种是罗马时代传下来的衣物改良。
因为简单方便,也通行于平民男女跟贵族之间。
奥兰早就做好订婚的准备,他的马车上放有一件白色丝绸服饰。
这可是压箱底的高贵礼装,从威塞克斯前往罗马城朝圣的商人买来的。
脚下穿着牛皮制成的长靴,带上一把宝石匕首放在腰间作为摆设。
但里面是空的,这是不列岛岛上婚姻特有风格。
婚典上应该是神圣洁白,所以男子穿白装上身并不突兀,可佩戴武器的话,是对神的不敬,但是维京人又偏爱抢夺教堂,卷走里面财富。
所以这种婚宴盛典,也会有佩戴武器士兵跟贵族进入,但不能随意拔出武器。
奥兰带着“匕首”,象征他身怀武器,有随时保护身边妻子的本领。
但里面是空的,又象征婚礼不应该染上战斗跟血腥。
进入教堂前,埃拉国王跟他的家眷们已经来到现场,奥兰动作迅速,一个转手就跳下马身,走近问好
“陛下。”
“今天之后,我们就是同一家族的人,你也是‘诺恩’家族的一份子,不需如此拘谨。”
海安说是这么说(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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