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腐横行了!
所谓苏联体制就是1924年斯大林上台之后,搞得公然贪腐特权罢了,公然将干部的特权腐败制度化、合法化!
斯大林建立起了一整套保证领导干部层特权的制度,这个官僚特权阶层主要享有如下特权,宅第权,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员均有一处或几处别墅。凡是名胜地、风景区、海滨、避暑胜地,几乎全部被大小官员的别墅所占据。
特供权。各级苏联党政机关均有特设的内部商店、餐厅、冷库等供应网络,按照官职大小、地位高低享受特殊供应。
特教权。凡是高级官员的子女,从幼儿园到大学均有培养他们的专门机构或保送入学的制度。高级军官的儿子则直接送军事院校培养。
当时有一个特别出名的笑话,就是一个苏联将军的儿子问将军道:“父亲我以后能成为将军吗?”
将军说道:“可以的我的儿子!”
“那么我以后能成为元帅吗?”
苏联将军的儿子又问。
“不行!”
“因为元帅的儿子也要当元帅!”
第四项特权特继权。官员特别是高级官员可以免费为自己的子女留下豪华住房和别墅,供他们终身享用,这种模式当真是社会主义呢,也难怪叶利钦有一句最著名的话,那就是当我成为了苏联高层之后我才明白什么叫做社会主义,什么叫人人平等……
还有第五项特卫权。花在高级领导人身上的费用,达到无法核算的程度。
还有第六项特支权。位居金字塔顶端的官员在国家银行有敞开户头,即户主可以不受限制随意提取款项的户头。
这还不是斯大林时期的贪腐全貌,还有不同的层级,享受不同的特权生活,如免费占有别墅、占有专车、免费休疗养、各种商品免费特供、子女免费特教培养等等。
较典型的例子。
如“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高尔基,在他那金碧辉煌的别墅里,有四五十人(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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