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知青讲客气。
鱼是一件很考验人的食物,尤其是对于卫菁菁这样一点腥味都不喜欢的人来说,怎样处理鱼就成了关键。
等到把鱼炖上,把玉米卫菁菁一抹额头上的汗珠,出了厨房。
还好他们附近没住什么人,最近的那户勉强能成为邻居的李刚家也隔了有十米,不然煮点荤腥还得关着窗户煮,那就又热又呛了。
外面的温度已经降下来了,只是厨房有火,所以温度还是高,不过她在外面也不是休息,拿了一个小盆和板凳,坐在水缸边上开始洗衣服。
这里的生活和卫菁菁上一世过的完全不一样,上一世她是个打工族,虽然有着高薪,但是她觉得每一刻都是紧绷着的,因为时时刻刻都得注意客户的信息。
在这里更多的是身体上的累,但是却很充实,因为知道自己要做多少,做到什么时候可以休息,因为不用和各种各样挑剔的客户打交道,她只要掰玉米棒子。
她也有时间好好做饭,好好生活。
而且,还多了一个可以互相取暖的人。
想到这里卫菁菁勾了勾唇角,看着手里洗着的陆征的粗麻布衣服,她忽然想起了蒋丽拿来抵债的那张浅蓝色的布。
是不是很适合给他做件衣裳呀?卫菁菁甜甜的笑了。
糙男人的五官很精致,身材也倍儿棒,浅蓝色的该会很适合他,做一件这个年代大家都喜欢的衬衫不是很好吗?
就是下次要找个机会给他好好量一下三围。
对于做衣服的信心卫菁菁比做饭的还足,她喜欢收藏娃娃,玩娃娃的时候经常不满娃娃原来的衣服不好看或者很粗糙,所以她从小就喜欢自己动手给自己喜欢的娃娃做衣裳。
陆征嘛……就是一个大娃娃!
……
陆征这一趟的收获不少,他的陷阱喜欢做在森林的深处。
浅处的东西很少,因为也有不少别的村民喜欢上山打打野味来打牙祭,久而久之浅的地方就没什么剩的野味了。
但是深处一般人不敢去,这还是七十年代,森林里除了一些野兔野鸡,也生活着狼和虎这样凶猛的生物。
陆征却不怕,他之前觉得自己反正孑然一身,死了就死了。
现在的(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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