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红色衣裙,裙摆和胸口处用金线绣着大朵的牡丹。牡丹花艳丽多姿、雍容贵气,但也有人嫌它太过艳丽觉得俗气。
大红色的衣服,又是金色的牡丹,都是很难驾驭的颜色。
二者相结合,穿在身上很容易显得俗气,暴发户最喜欢的装扮,恨不得都用最好的,告诉别人很有银子。
但要是驾驭好了,便如那国色天香的牡丹花一样,艳丽逼人!
云裳比寻常女子要高一些,打小习武让她身姿挺拔气度不凡。她五官本就出色,又肤白,这大红色穿在身上越发显得肤若凝脂。
人群中大都穿着白衣绣着海棠花扮高雅的千金小姐,她走在人群中实在太惹人注目了。
大红和金色在她的身上,非但没让她显得艳俗,反倒看上去贵气逼人,仿佛天生就是令人顶礼膜拜的上位者。
虽京城美人无数,可那满身不可亵玩的贵气不是寻常人能及的。
美人在骨不在皮,真正的美人,是从骨子里透出的美。
往年云裳从未参加过女儿节,虽说满京城的人都知道云家这位二小姐,实际上见过她的人并不多,都只是听过关于她的传闻。
今日一见,便让人移不开眼。
云裳对那些目光并不在意,跟宋子舒在湖边的集市上买东西,大都是一些精致价格又低廉的小玩意,无论男女都可以购买。
跟云裳不同的是,宋子舒很少上街,对外面的一切都感到新奇。
这会见到这么多有趣的小玩意,将评选的事忘得一干二净,一心扑在买东西上,恨不得自己多生几只手出来。
两个人都带着婢女和护卫出来的,买的多也不怕。
云裳在旁好笑的看着宋子舒,“你怕不是要将这集市都搬回府上?”
宋子舒正在挑选首饰,头都没抬一下,“那怎么成,搬回去就成了我的,哪有这般有趣。”
听到她这话,云裳正准备打趣一句的时候,察觉出一道不怀好意的目光。抬起头看向南边的人群中,有人在盯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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