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赵凌霄早早起床,换了一身普通的褂子,并没有穿上出门便不离身的骚气红衣。
以往他知道自己什么德行,没钱,还没了势,再加上整日吃喝玩乐,导致很多人都瞧不起。
所以那一身捕堂的红衣,便成了最后的脸面。
可今非昔比,赵凌霄自是不用红衣相衬,反而这朴素的褂子让他轻便许多。
拿出昨日并未花出去的十两纹银,赵凌霄只取出一两,便去了五条街外的早市。
虽然赵府凋零,但地段极好,寻常的烟火气自是不可能靠近,别家都有下人出去采购,但赵家平日里只有赵玉珠风雨不误。
因为日子过的捉襟见肘,她只能每日赶着早市快要散去的时候捡些便宜。
走出赵府的深宅阔院,穿过长长的巷子,赵凌霄穿越过后,迎着初升的日头,还有清新到发甜的空气,第一次觉得如此真实。
就连心情也好了许多。
等他来到早市之后,因穿着不显身份,加上人头攒动,哪怕是见过他的人也未必能认得出来。
就这般两手拎着鸡鱼和青菜,肩膀还扛着一袋米便往家中走去。
待把这些东西送到东屋的时候,天色也才刚亮而已,原本赵凌霄打算做好了饭菜,但是突然想起什么,又去房中取了二两银子,急匆匆的去了绸缎庄,他打算买几匹好布料,让姐姐做身衣服。
原本他是想着直接买成衣的,但根本不知五姐身高体重,肩宽几许,加上赵玉珠平日里做针线活贴补家用,眼下还没有什么进项,便节省了这部分开支,当其拿着布料回赶之际,恰好在巷子口碰到了姐姐和几个人站在那里。
“赵家小姐,今天你若是再拿些烂菜往巷子里走,可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
“就是!现在咱们这条巷子你知道让人怎么说吗?”
“都说我们是烂菜巷的人!”
“这条巷子哪家需要如此!你若真想捡那烂菜,也别丢人到市集,等在我们后门,保准扔的都比你拿回来的强。”
“赵家怎么着曾经也是显贵,怎的就出了你这么一(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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