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及此处,厉秋风微微一笑,口中说道「咱们来到扶桑国之后,确实遇到许多难解之事,姑娘有此担心,倒也是人之常情。只是咱们在静心寺中被姚广孝设下的机关迷惑,陷入幻境之中,可以说是险象环生,后来在东辽县老翁山下耶律倍陵墓之中更是迭遇奇险,数次险些丧命。与静心寺和老翁山相比,咱们在寒山渔村的遭遇并不可怕。几头巨猿虽然厉害,但是并不诡异,只须凭着武功与之周旋,要将其击败或是杀掉并非难事。由此可见与中土上国相比,扶桑国中的种种诡异之事实在是小巫见大巫,不值一提。而且其后咱们离开寒山渔村,虽然遭遇大雪,但是身处广博的山野之间,与静心寺和耶律倍墓道的逼仄情形全然不同。我在蜀中之时,曾经与师父说过移魂等邪门武功和机关消息害人的伎俩,师父说施展邪术之人也好,设置机关消息的高手也罢,只能在狭窄逼仄之处施展手段害人,一旦到了光天化日之下,那些障眼法便没有什么用处,极易被人看出破绽。除非施术者是绝顶高手,而且被害者心中不宁,方能以机关消息和幻术将被害者诱入陷阱之中。咱们在寒山渔村连挫强敌,士气旺盛,四周又是高山大海环绕,并非逼仄狭窄之处,若是真有邪魔外道在寒山渔村用邪术坑害咱们,势比登天还难。」
厉秋风说到这里,略停了片刻,这才接着说道「至于白莲山庄中的种种诡异之事,其实也并不难猜。茅书生对咱们说的那些话虚虚实实,不可尽信。他说茅家的先祖虽然是白莲教教主,但是并未参与白莲教与朝廷对抗之事,最后被迫逃离中土,到扶桑国避祸,话里话外都在暗示咱们,他和茅家的先祖一样,都没有什么野心。可是茅书生在扶桑国朝廷做大官,又与同僚争权夺利,最后因为党争失败,不得不躲在白莲山庄之中等待东山再起的时机。茅书生如此热衷权力,身为白莲教教主的茅家先祖岂能是澹泊名利之辈若是厉某猜得不错,茅家先祖当年在中土呼风唤雨,威风凛凛,仗着手下数万白莲教教徒,想要与明教、弥勒教联手争夺天下。只是后来白莲教和明教、弥勒教败在太祖皇帝手中,茅家先祖为了逃避灭族之祸,不得不逃离中土,远渡重洋,到扶桑国避祸。其后茅家子弟费尽心思,要在扶桑国朝廷做官,夺得权柄之后,再杀回中土,倾覆大明。可惜茅家一族虽然心比天高,但是才能不济,始终不能在扶桑国朝廷掌控大权。到了茅书生这一代,更是在党争之中失败,不得不退出扶桑国京城,躲在白莲山庄之中,以免政敌对茅家一族赶尽杀绝。茅书生为了东山再起,与寿王府勾结,谁知寿王这个老狐狸女干诈狡猾,竟然想要吞并白莲山庄,茅书生与寿王府周旋,不得不在白莲山庄之中装神弄鬼,让咱们心生疑虑。而且白莲山庄所在的山谷原本就是地火喷射后天造地设的奇异之地,咱们此前从来没有见过如此诡异的地方,是以心生疑惑,却也不足为奇。」
慕容丹砚听厉秋风说完之后,虽然心中兀自惊疑不定,却也并未再开口说话,只是回想此前遇到的种种怪事,心中略略有一些忐忑不安。厉秋风见慕容丹砚不再说话,只道她心中已经释然,便即盘膝而坐,长刀横于膝上,双手叠放于丹田之前,双目似睁似闭,气息绵长顺畅。慕容丹砚知道厉秋风正在吐纳气息,修习内功,暗想厉大哥武功了得,不只是因为他师父是江湖中的绝顶高手,还因为他用功甚勤,方能有此成就。念及此处,慕容丹砚急忙收慑心神,在厉秋风身边盘膝而坐,依照慕容秋水传授的修习内功的法门吐纳呼吸。片刻之后,慕容丹砚已是心平如镜,虽然双眼微闭,四周又是浓浓夜色,她却能将周遭情势尽收于心。此时众伙计已大半沉沉睡去,只有几名守夜的伙计在众人左近缓缓走动,以防有敌人偷袭或是野兽骚扰。慕容丹砚神游物外,竟然将这几名守夜伙计的一举一动看得清清楚楚。
次日一早醒来,叶逢春吩咐
众伙计点起火堆,烤熟了十几条狼腿当作早餐。众人吃饱喝足之后,便即向南而行。依照松鹤楼外出办事的规矩,叶逢春原本要在大队人马前后各派出三伙人打探消息,只是眼下叶逢春手下只剩下三十余名伙计,人手不足,若是还要派人在大队人马前后望风,一旦有敌人或者野兽突袭,各处人手都是严重不足,非得吃大亏不可。而且地火喷射之后,从山顶喷出的火流冲到河道之中,又向南面滚滚流动,所到之处火焰升腾,人或勐兽遇到火流,立时便会化为灰尽,不必担心遭遇伏击。是以叶逢春思虑再三,并未分派人手在前后望风,只是为防万一,他派出三名得力伙计走在众人前面百余丈处,充当大队人马的先锋。
鉴于大环境如此,
众人走出十余里地,脚下仍然是灰色的岩石,一直向南面延伸。河道东侧仍有馒头状的山丘出现,不少山丘都有地火喷射过的痕迹。叶逢春见此情形,不由叹了一口气,转头对厉秋风说道「咱们来到这里之时,看到这些山丘形状古怪,在下原本应当起疑才是。只怪在下愚笨,竟然对这些鬼山丘视若无睹,当真是蠢到家了」
厉秋风听叶逢春说完之后,摇了摇头,口中说道「咱们来到这里之时,大雪覆盖了山野,压根看不到这些山丘的模样,不晓得其中另有古怪,却也并不稀奇。直到地火喷发之后,火流使得积雪融化,这些山丘才露出了本来面目,并非是叶先生蠢笨,换作任何一人,都不会对这些山丘起疑心。何况当时咱们还要对付熊虎饿狼等勐兽,叶先生无暇他顾,乃是人之常情。厉某以为叶先生并无过失,何必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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