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她把便条,交给李骁的那个妹子。
李骁现在已经知道,那个妹子名叫莎拉。
要不是莎拉对李骁心存某种想法,早就请他离开,关门回家,绝不会任由他独自坐在这儿,陪着他熬夜。
总算挣开那些酒鬼流氓的苏日娜,看到这边还开着门后,本能的向这边逃来。
“站住!特么的,我让你站住!”
几个酒鬼流氓的吆喝声,越来越清晰可闻。
他们真想开枪的。
却又怕打伤了苏日娜,无法让他们尽兴。
何况,她一个外国女人,就算能逃,能逃到哪儿去?
砰!
苏日娜撞开门,一个踉跄,差点扑倒在地上。
她慌忙抬手,扶住了桌子,抬头一看,看到了李骁。
苏日娜冲到了李骁面前,一把就抓住了他的胳膊,嘶哑的,恐惧的声音:“先生,救救我,救救我!”
她衣衫不整,披头散发,脸色苍白,鹅颈上甚至还有几道,被抓出来的伤痕,踩着一双脚丫,原本水灵灵的眼里,全是无法形容的惊恐。
和,哀求!
她的出现,让不时闭眼打瞌睡的莎拉,睡意全消,猛地站起来,顺手从抽屉里,拿出了一把手枪。
莎拉刚举起手枪,几个酒鬼,就冲了进来。
“请你们,出去!”
莎拉厉喝时,双手不住颤抖,看上去比苏日娜还要更怕。
几个酒鬼,毫不在意黑洞洞的枪口,哈哈狂笑着,一起抬起了手。
在几个铁家伙的对峙中,莎拉聪明的选择了丢掉手枪,双手抱头,趴在了吧台上。
“好,很好。乖乖的别动,保你安全。”
一个满脸络腮胡的酒鬼,走到吧台前,抓住莎拉的头发,让她抬起头来,冲她吹了口气,又松开,拿了一瓶酒。
莎拉也有几分姿色,但络腮胡等人,却不敢动她。
理由很简单,能在这儿开酒馆的老板,能是普通人吗?
络腮胡等人,以后还想在这边混的话,就绝不敢伤害莎拉。
这也是莎拉,为什么举枪威胁,却没管用后,立即投降的原因。
商业街上的各位老板,早就和这些酒鬼流氓,形成了一定的默契。
你不惹我,我也不会惹你。
你敢惹我,我就惹你全家!
你好,我好,大家都好,才是真的好。
络腮胡等人,也是专门挑着外国人下手。
众多外国人中,来自英美的,能不惹,就不惹。
因为,那是干爹!
白熊国的人,也最好别惹,他们动不动就玩命,真特么的烦。
来自非洲的兄弟们,络腮胡等人,却又不屑惹。
一群穷逼,穿鞋的,从来都不惹光脚的。
还有那些爱骑骆驼的,也是能不惹,就不惹的存在。
能骑着骆驼来这边的游客,哪个身边,没有三五个保镖?
骑骆驼的,可能别的没有,就是有钱!
数算一圈,来自东亚的人,才是最佳目标。
虽说他们够聪明,勤劳,团结,性子却软。
尤其有很多的所谓精英,不遗余力鼓吹西方国家,搞得很多女人,在国内看到老外时,就忍不住,主动对人狠砸媚眼。
搞得络腮胡这种王牌垃圾,都有了很(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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