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目光看在桌面上,把事情的原委说了一遍。
原来于女士五年前认识了一个男的,据说是做生意的,名字叫王峰。
她和王峰当时坠入爱河,并且同居生活。
同居一年后,由于双方性格存在差异不欢而散,但此时于女士已有身孕。她多次找到王峰要求与其结婚,或者一次性给付小孩抚养费,但都被王峰拒绝了。
之后再去找,王峰被逼的没办法,就说小孩小宝不是他的种,不是他的孩子,为什么要给钱?
于女士为了自证清白说,可以做亲自鉴定,但是王峰多次找借口,不是今天有事,就是明天出差,根本不配合她们去医院做亲子鉴定。
结果一拖就拖了好几年,于女士觉得羞愧难当,自己的孩子没有父亲也就算了,但是这几年店里生意不好,她实在支撑不住了,眼瞅着小孩再大一点就要上小学,开销就更大了。
实在是无可奈何才过来,想找个律师咨询一下,于女士眼睛喊着泪光看着我:“您看,陆律师这件事还有回转的余地了吗?现在可怎么办好?唯一能证明他和孩子关系,就是亲子鉴定,王峰不愿意配合。”
“是啊!小于和小宝挺可怜的,我见他们也没办法,我又不懂,只好冒昧的来找你了。”曹辅国在旁边也紧张的看着我:“小陆,你有没有什么办法?”
这个问题相对于之前那个邮票遗物的事,就复杂了不少。
首先这个小孩不是结婚之后出生的,也就是非婚生子,没有法律意义上的父亲。
而且现在最大的问题,王峰想要赖账,不想认领这个孩子,不想付出抚养费。
别小瞧现在的小孩子的抚养费用。
随着物价飞涨,如果从幼儿抚养到成年,也就是十八岁,至少也得支出十几万到二十万。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也不是小费用了。
我不知道怎么突然想起家里的米澜来了,如果当时我不认账,米澜会不会也像面前这位于女士一样,把小孩生下来单独抚养?
我会不会变成王峰这样的占了便宜还不认账的狗东西?
我心里苦笑一声,不过这个案子看似复杂,其实这样的非婚姻关系内出生的小孩,如何抚养的问题,已经不是特例了,有很多很多同样的案子。
包括律所之前也有律师带过这种案件,我还详细的看过资料。
(本章未完,请翻页)
记住手机版网址:m.bqgw12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