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了。”
“你把这黑山贼想的也太简单了,”曹昂瞥了太史慈一眼道:“那于迁是于毒堂兄,能率领精锐率先渡河,说明深受于毒信任。
这样的人一路烧杀抢掠,什么风流贵妇没抢到过。
偏偏能在孤军深入之时,对潘二嫂起了兴趣,这怎么可能?
再说,纯木头率人追上去,不也说没看见二嫂被掳走么?”
太史慈听了微微点头,这潘二嫂等几人失踪的着实蹊跷。
要么被杀,要么侮辱后被杀,这才符合常理。
可是偏偏却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这时候郑衡在旁边道:“我有个猜测,也不知道准不准。
其实黑山贼松松垮垮,军纪混乱,并非铁板一块。
那于迁虽是于毒堂兄,但未必就没有私心。
于迁抢到财货,自然要上缴,可贪念人皆有之,他说不定想要截留一部分作为自己私产。
所以他才安排自己结义兄弟,把潘夫人跟少部分布匹藏了起来。”
“这话有些道理,但也有矛盾,”太史慈道:“既然于迁在黑山军中身份很高,阅女无数,那他抢布匹还情有可原,可是怎么会连潘夫人一起抢走?”
“这也是我想不明白的地方,他为什么不当场把所有人都杀光呢?”郑衡拍着额头,自语道。
“那是因为你们不了解潘二嫂,”曹昂道:“那是一个非常精明的女人,一定是在于迁动手之前,她说了什么,勾起于迁的兴趣,所以于迁没有杀他,而是下令结义兄弟把她们掳走,找地方安置。
可以肯定,这么做与女色无关,绝不是因为色诱。
而且那地方离出事之地也不会太远。”
太史慈微微点头,“所以公子想去出事之地找寻线索,然后顺藤摸瓜找人?”
“没错!”曹昂狠狠的拍了一下马屁股,马儿像离弦之箭窜了出去。
当初他跟小莲说,她的母亲非常精明,绝对能在任何环境中保命,倒也不是恭维之词。
潘夫人的适应能力要比普通女人强的多。
一行人在当初那个妇人的带领下,浩浩荡荡往当初出事地点行去。
在半路上,太史慈悄悄对郑衡道:“你作为曹使君派在公子身边的文学从事,见他如此肆意妄为,为何不劝阻?”
“什么叫肆意妄为?”郑衡斜了太史慈一眼。
太史慈正色道:“公子身为太守之子,如今大敌当前,却为了救区区一个妇人而大费周章,兴师动众,难道还不是肆意妄为?”
“你太不懂公子了,”郑衡道:“公子虽为贵胄子弟,但在他眼中却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这也是他与常人迥异之处。
在他眼中,一个对他好的普通妇人,跟一个名满天下的诸侯,没什么区别。
所以能跟他一个落魄文士共进早餐,能为一个戴罪游侠之母讨要旌表,会亲自率军去救一个普通妇人。”
“这难道是好事么?”太史慈不解道。
“难道不是好事?”郑衡反问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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