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林条约》基本就是这么五条,签署的双方虽然不是皇帝,但是一个是大唐皇子,一个是真蜡第一继承位的王子,这份协议自然是有效的。
签署了之后,拔婆就带着苏叶丽返回了真蜡,他需要回去跟他的父王交代,而至于剩下的贸易事情将会转移至古罗城进行,而到时候进行贸易的也是大唐海运商队了,就不用李恪来操心了。
除了这些之外,具体的货物价格,像是中等丝绸,大约为四十石稻米兑换一匹,而像是等级更高,通过提花机的高端纺织方式纺织的丝绸,则是在普通丝绸的基础上面翻了二十倍起步。大约是八百石到一千五百石稻米兑换一匹的价格。
当然这些高端丝绸在大唐都是价格不菲,在这里的销售数量肯定不多,在真蜡以及周围的国家就算是他们的贵族也未必能够常年穿得起。
不过无所谓了,这些高端丝绸李恪就没有准备大规模的卖。
而像是瓷器的价格……那利润就更加恐怖了,怎么说呢?像是青花瓷,你就不能用成本来计算了,如果要成本来计算的话,利润大概是一万多倍都不止,这玩意在大唐李恪销售的利润都千倍起步。
所以按照大唐售价算,其实李恪也就赚了十几倍,利润不高。
而数量最多的普通瓷器,利润相对而言低一些,大概也是维持在八十倍左右的利润,这个利润指的是大唐其他世家烧出来的瓷器价格来计算的。
至于李恪自己,他暂时只打算出高端瓷器,低端的没有必要造,留给那些门阀世家,多少给他们一些利润。
而陶器方面,李恪也没准备大规模的制造,这些都留给那些商人去玩吧。
签署完毕合约之后,李恪就回到了广州,林邑这里已经转交给了他任命的官员,而管理林邑的官员,李恪挑选了一个合适的人选——长乐。
没错,林邑的最高长官暂且交给长乐来负责,而在军事方面,则是交给了张喜(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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